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已于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正式启动。
为了充分展示大赛的风采,提升其文化氛围,组委会力求在以往风格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增强大赛的形象性,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的吉祥物设计方案。
一、 设计主题
“情系民生,关注税收”
二、 征集时间
2008年4月23日---2008年6月30日
三、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关心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 设计要求
1. 大赛吉祥物可以是单独形象,也可以是多个形象。造型须符合大赛主题。
2. 吉祥物形象应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 易于识别和传播。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 为吉祥物命名——吉祥物名称应突出主题、富有时代气息、简洁响亮、上口易记。(请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
5. 设计者应按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6.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7. 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 设计作品提交须知
(1) 提交设计作品时请附上介绍书,即说明吉祥物的设计理念及其寓意。
(2) 参赛者需提交彩色版吉祥物正视图一份并标注吉祥物名称。图稿可以手绘也可电脑制作,投稿电子图案的尺寸为800×600像素(jpg格式),提交手绘或打印稿尺寸不小于A4。
(3) 设计者应在稿件上留下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设计者的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 当作品入围后,参赛者须提供四视图(含形象正面、侧面、背面和斜视图各一张,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分别完成四视图)的电子文件,格式为TIF、AI、JPG、PSD、EPS、TGA和PNG均可。不能按时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5) 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设计样稿,设计者本人自留底稿,参选样稿一律不退还作者。
六、 权属
被评为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吉祥物设计的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中国税务杂志社所有。
七、 评审办法
第四届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组委会将成立专家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7底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最终将评选出1个作品作为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的赛会吉祥物,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1000元及证书。
九、 参加及报送方式 [报名表下载]
所有设计方案于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报送第四届全国税法FLASH动漫大赛工作组。
E-mail:flash@ctax.org.cn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楼424室
邮 编:100053
电 话:(010)63410424
传 真:(010)63584617
联系人: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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