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部门加强车船税管征见成效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发文日期:
   前5个月,福建省地税部门累计入库车船税1.68亿元,同比增收0.58亿元,增长53.4%。全省3、4月份车船税拒缴户数与去年9月保险机构代收时相比,分别下降了326.25%和193.24%.各地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与保监部门工作配合。如厦门保监部门采取业务员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拒缴情况时,在税务部门处理完毕前,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出具给客户。厦门已连续9个月实现零拒缴。二是改善日常征管工作方式。如龙岩实行“以票管税”,通过对保险业发票审核比对,发现应缴未缴情况的发票,在税款追缴入库前暂缓保险机构换领发票。龙岩4月份全面实现零拒缴。三是采取多样追缴手段。如福州、泉州、三明、南平采取逐户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出拒缴通知书,告知相关的法律责任;经告知仍拒缴的,按《征管法》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并在相关的媒体上予以曝光;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车船税纳税情况的检查力度等手段确保税款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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