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将对外地来常施工企业税收实行属地征管
来源: 常州新闻网     作者:     发文日期:
  按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常州市从今年10月1日起,对50万元以上的建筑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其实现的营业税等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实施属地征收。建筑业税收征管办法改变后,相应调整外地来常施工企业税收征管办法及收入级次,即原来由市建筑管理处代征、收入解缴市级金库,现调整为由地税分局实行属地征管,收入解缴区级金库。
· 深圳前8个月房地产税收减少3亿多元2008-09-16
· 统一和规范是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方向2008-09-12
· 对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2008-09-12
· 北京市通州区地税局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2008-09-12
· 江苏省铜山县地税局“以纳税人为中心”促税收服务转型2008-09-12
· 内蒙古呼和浩特国税局前8个月税收突破50亿2008-09-12
· 江西南昌国税:领导干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2008-09-12
· 云南地税前8个月税收增42%2008-09-12
· 前7个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速小幅回落2008-09-12
· 《税收政策法规实用手册》出版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