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国税局稽查局从四个方面着手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 山西省大同市国税局     作者: 李美 王永祥     发文日期:
    为塑造“文明、诚信、公正、高效”的国税稽查新形象,大同市国税稽查局从四个方面着手狠抓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2008年全市共实施检查157户,查结101户,查补收入838万元,其中税款568万元、滞纳金212万元、罚款58万元。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年初,该局根据《大同市2008年稽查工作要点》,从确定培训范围、选择授课教师、制定培训流程、严格培训要求等四个方面重新修订下发了《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稽查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等,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是完善服务措施。在继续做好使用文明服务用语、首问责任制等工作的基础上,在企业专项检查中,实行首查责任制和局督导巡视制,开展“预警式”稽查,对选定的稽查案件,在稽查正式介入前,由检查组向被查纳税人下达《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税务稽查通知书》、《被查企业自查税款情况表》、《廉政回复卡》和《税务稽查信息反馈书》等稽查文书,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不搞突然袭击,确保收到“查一案,带一面”的效果。
    三是强化内、外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内部监督上,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外部监督上,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和发放《税务人员廉政回复卡》等形式征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对干部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四是执行标准化稽查规程,严格落实稽查建议制,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另外,该局还积极酝酿出台了《检查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将纳入全市CTAIS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专项检查案源”和“重点税源户检查案源”中的每一稽查案件的实地稽查过程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对检查实施过程中的稽查程序、检查质量、检查时限以及报送的各种稽查文书资料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与岗位责任制挂钩,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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