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新法在纳税人的确定、税率、税前扣除、特别纳税调整、优惠政策、反避税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申报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4月1日将迎来新法实施后的每一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由于新旧法的差异较大,纳税申报能否正确、真实、完整成为大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相互探讨的话题。
江苏省铜山县地税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与政策、辅导和宣传对接,让纳税人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提高申报的准确度。该局认真研读新旧所得税政策,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未变和已变条文,自行编印3000余册宣传册,组织税收管理员发放到每户纳税人中。税收管理员根据税源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面对面辅导,结合纳税人的财务处理实际,突出新旧政策对比,确保将新法解读到位。同时在各分局建立宣传联系点,依托咨询台、热线电话、网络邮箱、短信平台等工具,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沟通,及时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策、辅导、宣传“三对接”,不仅消除了纳税人的疑虑,提高了他们的办税能力,同时也树立起铜山地税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