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沁源县国税局高度重视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监督,在扎实深入开展好“四佳员”评议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分类分员廉政监督实施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分类分员廉政监督实施管理长效机制以廉政为监督内容和目标,采取分类分员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一是科学设定监督内容。分类监督指分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两大类;分员监督指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管理员。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对不同类别、不同人员实行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计算机自动监督和人工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三是健全监督制度。制定出台了《沁源县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监督制约办法(试行)》、《沁源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员监督制约办法(试行)》、《沁源县国家税务局行政管理员监督制约办法(试行)》《沁源县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员监督制约办法(试行)》四项配套制度,建立了分员分类廉政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别、不同人员的工作责任,科学划分责任追究种类,对各级各类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