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岗位调换是必须和普遍的现象。在税务部门,为激活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滋生腐败,在一个岗位任职5年的一般都要进行岗位轮换,因此,岗位轮换更为普遍。但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岗位轮换交接中,往往以简单的“移交清单”了事,造成责任不明,衔接不畅等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税务系统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没有专门的“岗位轮换交接”管理办法,岗位移交一般凭人事部门的调动移交情况表办理,交接简单,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工资、奖金的调拨,轻财产物质的移交。岗位轮换中,干部最注重、最关心的是工资、奖金和待遇的问题,在移交中,也往往注重于个人利益这一方面,对集体利益问题则相对忽视。如:公共财产物资的移交。有的单位尽管在移交表内列出了"公物"移交项,但没有注明公物的项目与类别。在实际移交中,有的干部对计算机等大型固定资产办理了移交,但对小型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风扇等可能没有考虑到也没有办理移交,造成办公物品丢失,有的甚至可能据为私有。在财产物资移交方面,还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那就是物资移交了,但保管人没有变更,即没有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保管变更登记手续,造成资产安全隐患。
二是重票款的移交,轻档案资料的移交。税票、发票、公款是税务干部最重要的移交项目,在移交情况表内也是分项排列在最前面,在这个方面基层税务机关是最注重的,也是交接管理得最严的。但对档案资料的移交则重视不够,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列出档案资料移交的内容。档案资料是反映一个岗位甚至一个部门工作状况的重要凭证,包括帐册、报表、工作日志、纳税档案等。在实际移交中,有的只注意了帐册、报表的移交,对工作日志、纳税档案等则比较忽视,特别是一些工作资料丢失严重。
三是重岗位职责的移交,轻工作落实的移交。近年来,基层税务部门强化岗责,各个岗位都有明确具体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在移交中,移交人往往对岗位职责向交接人交待得清清楚楚。但对职责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往往交待得不是很具体、详细,有的甚至没有交待。在实际交接过程中,对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有的可能口头说了一下,但基本上没有书面说明和移交。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执法岗位,由于职责不说明不移交,往往造成执法行为责任不明。移交前后税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不明。特别是领导、上级交办的一些工作,而工作还没有完成又面临岗位调换,有的干部急于要到新的岗位,不做声不作气,造成工作脱节、甚至延误。
四是重工作任务的移交,轻信息问题的移交。在交接工作中,即使移交人不交待工作任务,单位负责人也会向接交人交待工作任务,如收入任务多少万元等。对业务信息资源和业务问题,移交的则少之又少。有些岗位人员可能属于业务能手,特别是通过系统学习后因工作需要而予以调动的,在本岗位上具有较为丰富工作经验与工作技能,这些工作经验与工作技能应尽可能的移交,但由于没有考虑到或时间等问题,往往没有进行移交。在实际工作中,某个岗位还可能遇到某些具体的问题,对于问题,移交得更少,容易使接交人情况不明,工作被动。
二、建议
在一个岗位呆的时间长了,就会产生腻烦的心理,工作中提不起兴趣,还有一种莫名的疲惫感难以消除。定期或不定期地轮换到新的岗位,就会重新焕发出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就会大大提高。 针对基层税务部门岗位轮换普遍和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轮换交接管理办法,重点在物品移交,关键在工作移交,确保完成移交。
(一)进一步加强物品移交。要制定详细、具体的物品移交清单,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必要的项目要写出书面材料,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无误后移交人、接替人和监交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人事部门存档一份。
1.税票移交。按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移交人必须办理好税收票证结报手续,接替人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税收票证领用手续。
2.发票移交。包括往来收据,按《发票管理办法》,移交人必须办理好发票结报手续,接替人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3.公款移交。包括往来帐款,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移交人保证帐帐相符、帐款相符,接替人必须认真核对帐目与款项,双方确认无误后办理好移交。
4、公物移交。既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也包括电风扇、计算器等小型办公用品,移交人应就保管使用的公物造具清册,并说明损毁等方面的原因,接替人核点签收。同时,移交人应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领取《固定资产保管变更登记表》,办理固定资产保管变更登记手续,以防固定资损毁责任不明和丢失等现象。
5.帐册、报表移交。包括会计帐册报表以外的发票管理、信访管理等登记帐簿和报表,移交人必须造具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必须逐项核对点收,同时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原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保持帐簿记录的连续性。
(二)切实加强工作移交。工作移交是岗位轮换交接中的关键环节,工作移交应包含三方面内容:
1.工作职责移交。即"该干什么、怎么干",移交人必须向接交人写出详细的工作移交说明。必要的时候,应辅导接交人进行演练操作,如辅导交接人进行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操作、公文处理系统操作等。只有接交人签字表示基本掌握后,工作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移交。否则,工作就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存在脱节的问题。
2.职责执行情况移交。移交人对所负责的工作,应写出简要的工作情况说明,送人事部门备案,以便界定执法责任和工作责任等。特别是目前进展中工作,包括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工作等,必须移交清楚。
3.工作资源移交。一是档案资源资料。在工作中形成的属于档案范围的各种资料,如文件、会议记录、征管档案等;二是业务资源资料,即在工作中移交人所掌握的工作资源资料,包括纳税人税负、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资料;三是技术资源资料,移交人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经验等技术资源,特别是经过系统培训学习了移交人员,更应该将自己掌握的工作技能,如纳税评估、税负分析等业务知识辅导传授给接交人。三是问题资源资料。移交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纳税人税负偏低等问题资源,应向交接人交待清楚,以便接交人在工作中积极应对、正确处理。
(三)确保完全移交。在岗位轮换中,交接有一个过程和期限,不能今天轮换,明天就换岗,要确保各项资源完全移交、确保各项进展中工作接收者清楚了解。重要岗位的轮换一般应有半个月到一个月的交接期,次要岗位要有一到两个星期的交接期,在一定程度上以保证平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