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两个减负” 努力促进征纳和谐
来源: 山西省永济市国税局     作者: 王兵 宁放心 张贵强     发文日期:
    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如何进一步落实好总局制定的“两个减负”意见,结合永济市国税局实际,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是落实“两个减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为确保“两个减负”工作有效落实并得以长期开展,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两个减负”工作领导组,并在综合业务科设立“减负办”,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以切实加强对“两个减负”的组织领导,使“两个减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科室及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具体是: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制订服务方案、优化业务流程、确定简并资料项目、明确岗责体系等;计划征收科主要负责服务方式的创新、对外服务项目的制订以及落实服务措施等;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为业务部门优化流程、简并资料、纳税人申报方式等提供技术支持;综合业务科、监察室、人事教育科主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两个减负”工作的落实责任和违纪问题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两个减负”工作进行信息反馈和新闻报道。
    二、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是落实“两个减负”工作的重点和关键
    切实解决基层和纳税人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到具体税收工作中,就是要简化资料报表、理顺工作流程、强化数据应用、加强信息手段、整合服务资源,这既是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征纳双方双赢互动的必然举措。在这方面,市局根据总局和省局有关减负工作的文件要求,做好六个方面:
    (一)简并资料报表,减少纳税人报送负担。本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在可能合并办理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提供规范、标准、简洁、实用的表证单书,可以“纳税人申请受理文书模板”和“税务机关调查事项模板”进行规范,为纳税人一次性、快捷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地各种资料进行逐项梳理,目前共清理减少附报资料168个,简化并规范了包括税务登记类、认定管理类、发票外部管理类、税收优惠管理类、申报征收类等7项。
    (二)优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执行省局《税收征管业务规范》和《CTAIS操作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通或拒不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签字环节,坚决杜绝人为揽权、设障行为。二是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的新措施。市局将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和不降低办税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和优化办税程序。三是缩短办税时间,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得以程序为由刁难纳税人,凡不能受理或退回的办税事项必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理由,有关人员要签字负责。特别是发票领购,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发票使用数量,减少发票领购次数。
    (三)加强协调统筹,保证工作安排高效统一。一是解决机关内部报表资料多头重复报送的问题。凡是系统能生成的报表数据,统一由计划征收科、综合业务科和信息中心管理提取,实行报表数据共享。二是统筹上级业务部门多头重复布置工作的问题。市局业务部门向下安排工作要统筹协调,增强可操作性,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布置。市局“减负办”应加强对业务部门工作安排的了解,及时向“两个减负”工作领导组提出科学合理的减负工作建议。三是解决税收管理员多头重复下户问题,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调查核实和日常检查工作,避免重复安排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多项调查核实事项要尽可能一次下户办结,防止对同一纳税人按不同税种多头重复评估。四是解决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资料问题。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和数据。
    (四)强化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一是规范系统数据应用程序,提高应用效率。市局各科室使用数据应首先从征管信息系统查询,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规定向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由上级运维中心负责提供数据。运维中心无法提供的方可向基层采集,新采集的数据必须报信息中心备份,以便其他部门共享。二是根据税收管理员数据采集工作职责,市局适时统一整理管户电子数据,提高数据在分析、预警、处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三是通过网站改版,适时开通网上业务问题交互平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如基层业务问题的反馈、数据问题的提交、工作建议的报送等等,都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方便快捷地实现。
    (五)加强信息手段,努力实现网络化办税服务。一是加大多元化电子报税和网上发票认证的推行力度,提高纳税申报的信息化水平。二是拓展市局信息化的纳税服务功能,积极研究推行网上受理办税事项,实现在线办税服务,逐步减少纳税人到大厅办税次数,避免排队拥挤。三是研究制定征管资料档案电子数据管理办法,逐步用电子介质存储取代纸质档案资料,探索建立征管资料电子档案室。
    (六)整合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一是加强与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搞好信息交换。市局结合市政府实施的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努力搞好与各部门的工作配合和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鼓励税务代理,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水平。一方面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代理服务行为,使之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具有专业化水准的个性化服务;另一方面提倡纳税人资源实行税务代理,提高纳税人涉税遵从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考核监督是落实“两个减负”工作的标准和保证
    为保证“两个减负”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针对已明确的多项税收业务流转的工作内容和涉税事项,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学习,深刻掌握,让一线干部提高操作能力、掌握业务内涵、规范工作要求,用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时各科室和各管理部门要在“两个减负”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坚持办税公开,强化考核监督。要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办税公开的要求,认真执行“两个减负”的有关规定,将办税事项的工作流程、实施依据、承诺时间等应公开的事项全面向纳税人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同时,将“两个减负”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仅考核部门内部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还要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全面衡量“两个减负”工作落实水平。在考核的基础上,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执行上级“两个减负”工作要求并造成工作过错的,依据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纳税人举报和反映的故意增加纳税人负担的行为,市局将严格查处、从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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