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对税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运转方式、工作机制和行为模式以及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相互关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税收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严重影响税收信息化发展进程的问题,不容小视。
一、存在的问题:
1.高技术与低效率的矛盾。多年来,对税收信息化期望值过高,孤立单纯强调应用电子技术手段,重设备配置,轻推广应用,没有把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为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高投入与低产出的矛盾。目前,各级税务部门加大了税收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但实际现状是其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却不高。基层税务部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仅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阶段,计算机网络强大的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交换功能和监控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3.税收业务与信息化发展的不一致。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按信息技术要求重新优化组合税收业务流程的管理意识,仅仅把传统手工作业搬上计算机平台。另一方面,基层税务部门业务运作工作量成倍增长,但缺乏与信息系统相匹配的管理制度,缺乏可靠、可用的数据信息,信息资源未充分开发利用。
4.信息收集和数据采集准确性欠佳。一方面,基层信息数据的采集随意性仍然很大,同时还须报送相当数量的纸质报表,未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自动化。另一方面,信息数据采用的是手工输入微机的方法,现在办税服务窗口是登记制而非审核制,由于企业申报的原始资料原本就不完备、不准确,再加上输入差错,致使信息资料可信度不高。
5.计算机人才不足制约信息化发展。当前,税务部门内部真正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不多,既精通计算机网络应用又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复合型人才则更少。基层税务机关能够熟练掌握征管软件程序的人,仅限于市县级税务机关信息中心的少数人,大部分征管一线的同志只会简单操作征管软件。
二、建议与对策:
1.更新理念。管理理念的更新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先导。首先要全面提高全员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自觉性,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彻底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其次在思想观念上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崭新的、涉及面广、科技含量高的工作,而且税收信息化建设涉及到税务管理的方方面面。
2.正确处理好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关系。当前,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职责还不够明确,工作衔接不够,信息资料传递不顺等问题,制约着“集中征收、专业管理、一级稽查”税收征管新格局的运行。因此,应充分利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好工作衔接、资料传递问题;应科学制定征收、管理、稽查的内部岗位职责,制定三个专业机构之间的工作流程;应制定并严格实施征管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未按工作流程和要求办事,影响工作衔接和资料传递的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建立涉税信息的“数据中心”。税务部门的“数据中心”要储存两方面的涉税信息,一方面是税务部门的内部信息,如税务登记信息、发票领购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入库信息以及稽查信息等;另一方面是税务部门的外部信息,如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人资金往来信息、企业内部经营情况信息、货物进出口信息及公安部门的有关信息等。
4.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信息技术提供了一个科学化的业务操作平台,要充分发挥这个平台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业务流程。征管信息化业务流程的制定,必须与征管改革的要求相适应,按照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计算机征管系统和操作模块相配套、相吻合的业务流程。
5.建立一套监控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监控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包括三个监控系统,即操作层、管理层和决策层税收监控系统。操作层监控系统主要完成税收征管各环节内部的监控,管理层监控系统监控税收征管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决策层监控系统实行对本级税收的总体分析监控和对下级税收的分析与监控。
6.强化人才培养和全员培训。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要在抓好专业技木人员培训的同时,继续抓紧全员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要完善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强针对性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以此促进全员计算机素质的提高,为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