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千年以来,内控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许多企业花巨额资金设计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但与企业相比,税务机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税务机关系统也缺乏一套针对本系统的内部控制指导性规范。由于税务机关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较企业简单,因此在内控制度建设上普遍有所疏忽。但在当前的信息管理时代,加强和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对此,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就税务机关的内部控制建设谈些看法。
一、当前税务机关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目前,税务机关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只要有相应审批人员签字同意,会计人员就予以报销。专项经费被挤占、挪用现象也较普遍,致使专项资金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资金效益。
2、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对资产的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如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资产保管责任不明确等,极易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账外资产也时有发生。
3、财务与业务管理脱节。财务部门只起到“核算”、“付款”作用,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如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对于房租收入,往往只负责对收入登账核算,而对收入额确定是否合理、是否按合同及时收取、是否做到应收尽收等却未能实施必要的财务监控。
4、预算控制比较薄弱。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编制还比较粗糙。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仍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实绩、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大部分都还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二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5、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关键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内部牵制制度的精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关键不相容职务分离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编制有限、人手紧张等原因,许多单位都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兼岗现象。许多单位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6、会计电算化后没有建立与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网络会计内控制度。电子化尤其是网络化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有许多新的风险,一是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降低,开放的互联网传输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网络黑客和病毒。二是会计核算系统的逻辑纠错和综合判断能力下降,会计核算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丧失了传统会计核算系统利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来达到逻辑纠错的能力。另外,电算化环境中,除非有特别限定,会计信息数据修改一般都不会留下痕迹,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税务机关内控薄弱的主要原因
1、内控意识淡薄。良好的内控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但从笔者了解情况看,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内控意识淡薄。有的认为,现在财务方面反正有上级内部审计把关,单位内部控制不再那么重要了;有的则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实行的“一支笔”制度流于形式。
2、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适用性较差,行政事业单位迄今为止也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单位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控制度,一些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办法,仅就其开支范围、标准加以限制,单位资金安全性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仅凭经验、贯例办理,随意性较大,业务流程控制往往过于简单;此外,没有建立规范的内审制度,如何审,审后怎么处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3、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很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之需要。人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内部控制工作也同样,内控制度的制订和贯彻落实都离不开人,尤其需要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但现阶段,由于税务机关会计核算较为简单,财务管理的地位未能有效体现,因此对会计业务素质要求不如企业那么高。还有许多单位的财务人员由业务人员兼任,对财务知识不了解,难以实施内部财务监督责任。
三、加强税务机关内部控制的建议
首先,要完善机关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部门预算控制。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在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特别是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从单位当年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核定具体支出额度,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专项资金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方面应在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建议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主管单位一定的预算高速权力,使预算单位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快捷、简便、高效地调整预算。三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首先是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要力争将各部门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并严格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程序;其次是将主管单位预算与基层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也就是要求各二级预算和三级预算的部门单位,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处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编制内部分处室的责任预算体系,并严格责任预算的考核机制。再次是将预算控制内容细化。对部门内的各项资金再按功能、按预算科目把各项支出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支出项目。
2、加强票据管理。利用软件系统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领购、使用、登记等程序。严格票据缴验制度,购领新票据前必须将使用过的票据进行缴验,按照先领后用的程序,对未使用完的票据及时销号;严格按票据使用范围使用,各专用票据间不得串用;建立起收费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领、用、存情况。
3、加强债权、债务控制。定期对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尤其对跨年度的应收款加大催收力度,及时回收陈欠款项和个人借款,避免和减少资产流失;杜绝因单位财政财务不合规收支行为而引起的往来款挂账。
4、建立财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具体包括: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主要是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账目登记员、出纳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人、出纳与收款票据管理人、付款审批人与付款执行人、支票印章保管员与支票签发人等。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三是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收付后的每项物资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与物相符和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2)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一是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记账登记要相分离,实物账与会计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的配置与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的提出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二是资产的处置环节。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资产的变价处理要引入竞价机制,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建立采购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原则是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二是采购业务的管理控制,要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控制措施,避免暗箱操作、以次充好、以权谋私、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在采购控制中要做到采购权、定价权、验收权相分离、做到统一验收、统一结算、统一付款,责任到人,流程公开。三是付款环节的会计控制,要做到相关凭证规范、合格、齐全,每一个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全部审核通过,采购人、审核人、付款人、记录人相分离,付款流程严密、规范、公开。
其次,要落实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的执行。
1、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控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在内控知识方面的宣传培训,使他们能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从而切实履行起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职责。
2、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在确保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基础上,各单位应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以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小组,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内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监督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3、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重视多种形式的会计继续教育。只有建设好一支业务过硬、严以律已、思想业务素质好的财务人员队伍,才能贯彻实施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务监管作用,从而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加强内部控制观念、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尤其是加强对新生事物——网络会计的内部控制。第一,技术上,要创新内控观念,树立实时、在线的观念;创新内控手段,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开发先进适用的控制软件;创新内控方法,运用计算机辅助技术,与被监控对象联网进行互动监控等;加强网络会计软件控制,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和适用性,加强性能监测,实时更新;建立全方位的网络会计系统的防护网,确保系统安全。第二,岗位设置上,要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网络会计极大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使单位减少了对会计核算人员数量的需求,但形成内部牵制的必要岗位设置不能少,一要设置系统维护岗,负责网络会计运行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维护、更新、运行控制、病毒监控及预防。但该岗位不能接触网络会计软件的具体操作;二要设置数据输入岗,负责将合法、有效的凭证录入会计软件系统,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该岗位必须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进行设置,同时,该岗位不能行使审核职能;三要设置数据审核岗,负责审核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特别是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计和评价单位内控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四要设置档案管理岗,负责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保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