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 新乡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     发文日期:
  问:我单位为工业企业,成立于2004年5月份,2007年度取得政府财政补贴70000元(新产品开发费用),该费用是否应并入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2008-09-1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2008-09-17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儲备有关税收问题的...2008-09-17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计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8-09-17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2008-09-17
· 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2008-09-17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2008-09-17
· 企业所得税跃居安徽合肥国税第一大税种2008-09-16
· 山东国税发文称进一步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2008-09-16
· 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是怎样规定的200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