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地税局创新执法服务理念,“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以“二推进、三建立、四坚持”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服务水平,促进“依法稽查与文明稽查”间的协调、统一,营造了和谐、融洽、互信的税企关系,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重点推进二类稽查方法。一是推进税务稽查约谈法。对首次实施稽查并发现涉税疑点的企业,通过稽查约谈帮助企业正确掌握税收政策,自我纠正申报纳税,实践“首违帮教育”理念;二是推进调研式稽查法,对经营范围涉及面广的行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行业,进行调研式稽查,为税收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提供检查评估方法和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创新建立三项稽查制度。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计划协调制。通过国、地税间定期通报稽查计划,实现信息共享,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二是建立调帐、询问、告知时间和地点协商制。在进行稽查调帐、询问、告知等工作前,与纳税人沟通协商确定时间、地点,方便纳税人;三是建立查后跟踪回访与辅导制。检查结束后,对掌握税收政策法规有困难的纳税人,进行回访与辅导,同时请纳税人对稽查干部文明执法、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监督,并对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从而建立税企互信交流的平台。 坚持并完善四项服务。一是坚持查前自查和辅导服务。凡是检查工作将查前自查、辅导列为前置程序,进一步细化辅导办法,提高针对性,切实解决纳税人税收疑难问题;二是坚持权力义务告知服务。查前查中明确告知纳税人接受检查时所能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使纳税人在接受纳税检查时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坚持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建议服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财务管理、税收政策运用上存在的问题,发出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建议书,帮助企业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便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四是坚持税收政策资料赠送制。在审理告知环节,向纳税人赠送税收政策资料,便于纳税人加强学习,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减少因对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应用不当而引发的涉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