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税系统强化稽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大要案件,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2007年共检查各类纳税人2208户,查补税收收入8534万元,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 我省国税系统不断深化“一级稽查”改革,完善案例评析制度,重视案情分析,2007年以来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金融保险业、石化行业、邮电通信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全年对131户重点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收4275.9万元,入库3876.13万元;对149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106户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查补税收349.03万元;对76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查补税款539.93万元。 2007年,我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加大了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严厉查处了“湟源富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等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抵扣凭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主要涉案人员冯某某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成功查处了“808专案”、“青海某碱业有限公司偷税案”等查补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39起,查补税收收入53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