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新疆北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偷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纳税人识别号:650103766806446 案件内容: 新疆北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销售,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查明:2006年至2007年,北方公司存在销售货物不开发票,发生退货、非正常损失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少缴税款134.75万元;采取隐匿销售收入的手段,少缴增值税212.45万元;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20.22万元;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合计少缴增值税367.42万元。同期,北方公司向新疆康泰?东方药品总汇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份,金额合计225.77万元, 税款合计38.38万元,价税合计264.15万元。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北方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偷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稽查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增值税367.42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鉴于北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