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盐山县税务局部门协作优化创新生态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盐山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强与科技部门协作,积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举措,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为加快培育和完善创新生态助力。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62家,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7309万元,同比增长8.46%。
协调配合,优化科技创新生态。该局与县科技部门协作,覆盖全县23家高新技术企业、557家科技中小型企业,积极推送省税务局、省科技厅联合推出的“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举措”,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认定、评价工作,推进科技型企业及时取得享受政策资格;宣传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的提高、弥补亏损年限的延长等各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服务创新的浓厚氛围。主动向县科技部门索取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拥有专利技术企业名单、企业研发项目立项清单,建立科技企业信息档案,集中梳理、分析和评估优惠政策落实效果,对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备案但未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上门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所得税优惠备案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为辖区内科技创新企业联合配备20名专门联络员,随时关注企业发展状况,对取得享受政策资格、符合减免税政策条件的企业,及时提醒办理税收减免备案手续,保证每一个具备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
协商治理,共促科技企业认定。主动与科技部门联系,获取2020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政策要求及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研发费用的合理归集问题与企业进行详细沟通,针对5家企业存在的薄弱点,及时提醒企业补缺补差,夯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基础。联合科技、财政部门对拟申报企业的认定材料进行案头会审,对会审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核实沟通,限期整改。组织所得税骨干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逐户逐项审核研发项目的财务核算情况,考察企业的研发、生产车间,辅导企业完善申报资料。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材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同财务报表报送数据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定比例要求,根据预审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期间对3家审议未通过企业,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
协同服务,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与科技部门定期交换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和减免税数据,协同推进管理和服务,对暂时达不到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分门别类后续辅导,引导其尽快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问题解决方法,提供政策落实指引,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及时通过异议解决机制为企业稳信心,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风险,解除享受优惠政策的后顾之忧。定期梳理减免税备案企业信息,对于减免到期的企业,及时做好正常申报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有科技创新业务或成果时,同步做好优惠政策告知和辅导。强化政策落实的检查督导,及时纠正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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