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金税三期这条河


作者:  发文时间:2008-03-29 17:12  来源:决策资源网
  对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者而言,我们是否应该居安思危,或者说应该高瞻远瞩一些呢?社会时刻都在发展,我们在努力为自己创造平稳发展环境的同时,也需要在表面平静的情形下,敏锐地看见隐藏在其下的暗流,并及时做出应对方案。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是安于现状,还是锐意进取?
  金税三期可研报告历时近一年,终于在今年4月尘埃落定。接下来,将是近80亿元国家投入资金的逐年到位,以及税务总局在可研报告上所明确的项目阶段建设任务。按照发改委对金税三期项目的批复,金税三期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期为两年)是建设完成覆盖总局、各省(区、市)局、部分计划单列市的市局及部分省的市、县局四级的网络平台,在总局和6个试点省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第二阶段是在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完成其余省(区、市)各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建设工作;第三阶段是完善和改进信息系统各项功能。
  无论税务行业信息化管理者或者从业者是否愿意,我们都得面对金税三期这条河,我们应该如何“过河”?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纳税人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以及我国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的要求,金税三期将是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如果像以往一样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很有可能被急流卷走。也许现在摆在税务信息化领导面前的问题是考虑用什么样的方式安全、有效地“过河”。
  无限风光在险滩
  这些年作为衡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的GDP,每年都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而且,国家每年的税收是以2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据悉,未来几年内我国经济还将保持稳步成长。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情况下,对于税务部门而言,从目前来看完成税收任务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对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者而言,我们是否应该居安思危,或者说应该高瞻远瞩一些呢?社会时刻都在发展,我们在努力为自己创造平稳发展环境的同时,也需要在表面平静的情形下,敏锐地看见隐藏在其下的暗流,并及时做出应对方案。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是安于现状,还是锐意进取?
  由于国家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税务组织架构缺乏改革的条件和环境。对于税务信息化的管理者和建设者来说,金税三期的建设是不可能脱离整个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环境而单独作为的。就拿组织架构调整来说,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仅是税务局要发生组织调整的话,牵扯的面就会非常广,要牵扯到和各级政府的关系。就目前国家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完全可以实现管理扁平化,保留省一级,将地市一级取消,由省直接管县,税收数据都集中到省一级和中央一级。但这样的改变势必要带来当地政府组织架构的变化和调整,相信一个地市的市长不能想象没有本地税务局以后的情形。事实上,国家一直在一些省做试点,由省管县、县管乡,但是至今却没有大的行动方案出台,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横纵管理体制架构使得党政机关需要配套,任何一种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局。因此,仅有税务组织架构的改革,而没有其他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这种改革是不完整的,是容易失败的。
  另一方面,任何事情是需要人来完成的。当政府部门的人员流动有极大障碍的时候,也就引发了人力资源的改革问题。就目前我国用人制度而言,一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变动是非常繁琐的。如果金税三期完全实现省级集中和中央一级集中以后,原来的人员架构将会有比较大的变化,因为大部分业务都集中到省里,省里人员的增加也成为必然。在另一个方面,地市信息中心的人员就出现了冗余。税务局人员的调动牵扯到干部调动、子女就业、分房等一大堆问题。相信没有哪个局长敢下决心做这样的改革,那依靠人来建设的金税三期也就阻力重重。
  由此来看,金税三期要解决的不仅是业务问题、技术问题,而且是体制改革问题。体制改革则涉及到业务流程的改革、人力资源的改革,甚至还包括整个管理流程的改革。预计金税三期实现两级集中以后,大部分业务都将分布在总局、省局两级。而还有一些贴近纳税人服务的业务,就依然需要放到地市来处理。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钱冠林副局长曾经用一个公式对税务信息化进行了形象地描述:税务信息化=机构改革+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这些改革成为税务信息化的外部大环境,否则信息化只能是技术化或者理想化,而不能真正实现业务流、数据流和指令流等多流合一的精细化管理。金税三期并不是税务机关信息中心的事情,而是整个税务行业的一次变革。税务信息化的管理者此刻应该站在税收业务发展方向的战略高度,用改革的观点来统领金税三期的建设,但我们不能回避的是大环境好像并不成熟。
  沉舟侧畔千帆过
  金税三期走到今天已不是一朝一夕,因为在此之前税务信息化经历了金税一期和二期。就金税三期而言,也并不是将原来的系统完全推翻,重新构建一个新的系统这么容易。而是在原来老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优化、拓展和升级,这就意味着金税三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无论是税务信息化的建设者还是税收业务人员,都同时需要在维护和保证老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开发和适应新的系统,并保证新系统和老系统的合理有效衔接,不给纳税人和国家税收带来任何损失。因此,金税三期的建设需要一批对原有系统建设状况了解,又清晰体会金税三期未来要实现方向的人来完成。
  真正的成功还在于一方面要总结以往的经验,另一方面是不重复别人犯过的错误。那么我们来看看对于金税一期和金税二期建设中的经验吧。在建设金税一期的时候,由于当时需要大量的增值税发票比对,手工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计算机采集可谓是一张白纸,也是税务信息化从无到有的过程,因此我们利用计算机解决了税务人员的手工处理问题。一期主要是采用了50个城市试点用人工录入的办法,录入错误概率大,而且对系统的具体需求并不清晰,城市的样本选取也不尽完整,可以说,金税一期对于税务信息化而言,除去获得成绩的一面,另一面也带有缴纳学费的性质。
  而金税二期带给税务人员的最大收获是学习到如何从信息化角度科学地管理业务。金税二期开始全面建设增值税信息管理的四个系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增值税发票系统,主要是解决增值税发票犯罪泛滥的问题,因此面临着在多个系统的建设上,如何对系统前端有效制约的问题。与此同时,税务总局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开始了CATIS系统的建设。金税二期的运行,实现了增值税管理各个不同环节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相互监督制约,形成了防止腐败产生的机制,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的征纳行为均记录在案,上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与基层税务人员征纳行为实现了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利用网络直接监管到县级税务机关。金税二期的实施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以说是成功的,但代价也是巨大的。当我们走过金税一期和金税二期,相信真正投身到税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人都有一个感触,就是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和改革联系起来。
  现在金税三期的可研报告已经批复,总局上报给国家发改委的金税三期分阶段实施方案已经确定了,接下来,就是税务总局需要分阶段按计划花钱的问题了。按照规定,金税三期除了到一定阶段时,不仅预算要执行掉,还需要实现金税三期阶段预订目标。在税务业务需求没有完整出来时候,旧有系统还要保持运转。如果现在花钱只能买设备的话,金税三期的结果就太不乐观了,毕竟这些预算是纳税人的钱。
  找准目标达彼岸
  面对金税一期、二期的“水情”,金税三期这条“河”是否要重蹈覆辙?目前,我们无法破坏河流两岸的生态环境,下一步金税三期该有什么样的方向和目标呢?
  金税三期作为我国税务行业的一项重要工程,自然应该把金税三期的战略目标锁定在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上。但是如果我们把金税三期的目标指向“提高纳税遵从度”,当我们直面金税三期这条“河”的时候,有什么可以做的呢?那就是对于守法纳税人,税务部门应该主动提供便利的各种辅助服务;对于过失者,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分析、评估,对纳税人教育、约谈、核查加以矫正;而对于故意违法者则坚决惩治。由此可以看出,税务机关是针对纳税遵从的不同状态采取不同的方法履行职责。我们需要找到一套在目前环境下行之有效的方法论,制订出切实的解决问题的路径。
  为纳税人服务不仅是信息中心的事情,而且是整个税务部门的事情。如果金税三期把项目目标放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上,以发展的眼光来构建新系统,效果将会不一样。因为只有金税三期的所有参与人对项目的战略方向都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可能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税务业务部门应该和税务信息化部门一起商讨,共同从理念到方法,来搭建金税三期这个新系统。为此,我们可以请外部资源帮助建立方法论,也可以自己摸索创新对金税三期有效的方法。
  其次,对于金税三期这个庞大信息化项目的执行,对原有系统的小修小补已经无法解决问题。为了保证金税三期的系统符合税务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可以形成一个大家相对认可的机制,并集中一批熟悉过往旧系统,又清晰金税三期建设目标的新系统的人员,并使他们的责权可以超脱于现有的税务业务职能部门和岗位,这样才有可能保证金税三期在科学、合理、公正的轨道上建设运行。
  金税三期并不是税务信息化的终结者,而是税务信息化承前启后的传递者。如果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话,今天金税三期的建设者首先要问自己是否愿意成为这个栽树人,而领导们可能也需要考虑该如何保护、提升,并公正、公平地对待这些默默的栽树人。相信如果真的有一天,金税三期需要面对人大、纳税人、政府部门等多方的询问时,只要金税三期的建设者是秉承着提高纳税遵从度的目标去建设的,他们应该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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