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税局 三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600万元


作者:谢卫 冉任忠  发文时间:2008-09-08 14:09  来源: 广西桂林市国税局
  广西桂林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采购,政府采购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06年以来,桂林市国税局政府采购总金额为5984万元,共节约资金605万元,节约率为10.11%。
  实行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市局机关和全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充实采购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目前,桂林市国税局所辖17个预算单位共有专职或兼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40人。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该局制定下发了《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内部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方式以及程序、责任和监督等,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下运行。强化公众监督。2005年以来,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市局内部网页开设的《政务公开》栏对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岗位职责、采购部门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结果等。对重大政府采购事项实行实时通报,其他事项按季度通报。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着竞争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以上规模为抓手,扩面增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大大地节约了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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