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报送“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参评作品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总局领导指示精神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及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现将《“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税收宣传动漫作品参加“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评选。
附件:1.“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活动评选方案
      2.“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报名表(见报名表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活动评选方案
    一、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登陆总局机关网站www.chinatax.gov.cn或中国税务网www.ctax.org.cn,下载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报名用表,并按要求将完整的信息填入报名表中;
    三、作品类别(共分三类作品)
   (一)税收动漫系列剧(3集以上)
    说明:税收动漫系列剧主要用于办税大厅、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公共电子宣传屏、网站等各类媒体播放。动漫系列剧一般由几个主要人物贯穿全剧,故事情节可以连贯也可不连贯。每集都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故事,观众可以连续收看,也可以任意选看其中的几集。系列剧要求3集以上(包括3集),每集时长1分钟或3分钟。
   (二)税收动漫宣传短片(1分钟类)
    说明:1分钟税收宣传动漫短片主要用于电视、办税大厅、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公共电子宣传屏、网站等各类媒体播放,主题集中,表意清晰,适于向社会宣传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理念。
   (三)税收动漫宣传短片(3分钟类)
    说明:3分钟税收宣传动漫短片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主要用于办税大厅、网站、公共电子宣传屏、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等媒体播出,适于针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四、参考题材
   (一)税收热点类
    1、结合《发票管理办法》宣传正确使用发票,打击假发票。
    2、个人用车有关税收政策。
    3、个人住房有关税收政策。
    4、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政策及调整。
    5、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6、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二)纳税服务类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解读
   (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税收职能作用的宣传
    五、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税收宣传月主题,有较高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忌说教宣传,应从传播对象和宣传效果出发,为群众喜闻乐见。
   (二)参赛单位应组织业务骨干对作品中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严格审核,以确保参赛作品的内容具有正确的导向。
   (三)要求所有参赛动漫作品已经在媒体上播出。播出的媒体可以是办税大厅、网站、电视、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公共电子宣传屏、影院等各类媒体。
    按照播放媒体的传播范围和效果,大赛组委会给予不同平台播放作品不同的加分(媒体播放加分不得累加,取最高分值计算)。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在中央电视台全频道,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卫视播出的,每部作品加5分;
    在省、市级当地电视媒体播出的,每部作品加3分;
    在网站、移动传媒、楼宇电视、闭路电视、影院、等媒体播出的,每部作品加2分;
    在办税大厅、刻录光盘发放播出的,每部作品加1分。
   (四)参赛作品技术要求
    作品尺寸:720*576象素,25帧/秒,报送作品数量不限,附动漫作品截图(尺寸:120*90,格式:jpg,大小:10K以下),要求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交作品源文件、swf文件和mpg文件;
    指定位置添加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大赛标识。(大赛标识可以到中国税务网www.ctax.org.cn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专栏中进行下载)大赛标识应随作品播放在指定位置持续显示;
    登陆总局机关网站www.chinatax.gov.cn或中国税务网www.ctax.org.cn,下载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报名用表,并按要求将完整的信息填入报名表中;提交作品同时应附上作品参赛前进行社会宣传的媒体刊播证明,可以是文稿,视频截图等形式,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六、网络投票
    根据大赛活动安排,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参赛作品网络投票活动。参赛作品在网络投票中将会获得相应的积分,该积分与媒体刊播得分将会计入到作品初评(第一轮评选)得分中。具体网络投票规则请登录中国税务网第七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专题查看。
    七、奖项设置
    动漫系列剧奖: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税收动漫宣传短片奖(30秒或1分钟类):
    一等奖2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税收动漫宣传短片奖(3分钟类):
    一等奖2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单项奖:
    最佳视觉效果奖1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最佳动漫人物设计奖1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最佳编剧奖1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组织奖:8名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另:每类作品分别设优秀作品奖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参赛作品报送时间:2011年5月10日—2011年7月31日,邮寄参赛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九、作品提交:参赛单位应在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注意写明参赛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办公楼134室邮政编码:100053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李心源:010-63417384
    中国税务杂志社
    张雷:010-63410134
    *注: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表和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