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4月9日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召开后,本刊5月14日先期对辽宁、河北、江西、内蒙古、青岛等省(区)市国税局率先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报道。截至发稿前,全国国税系统已全部对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部署和贯彻落实。本刊将陆续给予转载,以达到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及时将会议精神和总局对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向区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区局党组对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十分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王柳德在听取专题汇报后作了重要批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堵塞漏洞,完善办法,突出垂直统一管理。6月7日~8日,区局召开了2007年全区国税系统财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欧发明副局长在会上对2006年全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做好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会议要求,今年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组织体系建设。全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在归口财务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地级市局必须配备1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县级局要根据需要相对固定1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要大力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全区国税系统的实际,修订下发《区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工作规程》,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考核办法》、《集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政守则》,规范采购程序和操作流程。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全区国税系统要严格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协议供货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供货制度的规定办事。从6月1日起,全区国税系统对总局协议供货内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要求各采购单位在采购货物时,提出的技术指标原则上应符合总局协议供货中的产品,不要随意改变配置要求,不要过多地强调特殊情况,如果选择协议供货以外的产品,一定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加大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力度。重点做好税务制服、金税工程三期和全区国税系统的公务用车保险招标等重大项目的采购工作。尝试对复印纸等集中采购项目通过招标实行协议供货,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的采购效率。 天津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在局长办公会上就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内容作了汇报,结合天津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集中采购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集体领导工作运行机制,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工作,切实保证政府采购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围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和总局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分层次、分重点对系统内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和自律能力。 湖北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局领导和局办公会汇报了总局会议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规定,抓好财政部发布的三个文件的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07]1号、财库[2007]2号和财库[2007]3号等三个文件,在今后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文件对价格评审方法、公开评审标准、专家评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重视供应商投诉质疑事宜,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省局决定尽快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当前着重搞好工作调研,对去年以来全省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查分析研究,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贯彻落实好总局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好今年各项工作。抓住重点,保证当前税务服装制作、金税工程三期以及公务车辆采购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安徽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省局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把总局政府采购会议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要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年度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局长办公会决定分南、北两片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各市局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参加会议,进一步在全省国税系统传达贯彻总局会议精神。并按照总局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结合全省实际,研究确定2007年工作目标。继续按照总局提出的“依法采购、严格程序、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十六字方针,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严格“四个执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全力以赴做好重点项目的采购工作,推进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材料发布在区金税网主页上,让各地国税局及时学习领会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向区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区局拟对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和报批报备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通过加大检查力度,逐步完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风险,抑制和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区局拟定7月中旬召开全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切实统一思想,全面推进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上新台阶。 西藏自治区国税局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集中采购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集体领导决策工作运行机制,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采购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健全采购制度体系。积极试用总局开发的协议供货管理软件,了解系统内部结构,熟悉各环节运转流程,做到结构清晰、操作熟练,并记录试用情况,收集分析存在问题,尽快向总局反馈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通过政府采购宣传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利用参加全国会、座谈会和总局举办的培训班等方式,认真学习其他各省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探讨,推动和促进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深圳市国税局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先后向市局分管局领导、局长办公会议作了详细汇报,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一是对照检查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财政部三个文件和总局有关制度规定,全面检查市局政府采购项目有无违规行为。针对总局对采购预算、实施计划和实际采购金额的统计结果,检查预算、计划和实际采购金额差异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详细通报情况,切实提高各部门对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重视程度,强化预算和计划的执行刚性,杜绝随意采购行为。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根据总局规范管理的要求,将酝酿多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政府采购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印发执行。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积极试用总局开发的协议供货管理软件,了解系统内部结构,熟悉各环节运转流程,在市局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细化采购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