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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同行 在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贡献云南税务力量
税收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省税务部门将对标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原则,探索实施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的创新实践,积极融入云南发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在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贡献云南税务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思想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和形成的现代化。云南省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持续落实“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健前行。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始终树牢“税收事业是党的事业”“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指导实践抓好落实中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凝聚“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党建工作规范落实落地,推进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丰富完善体现云南特色和税务元素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切实走好党建“第一方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同向发力,探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级监督的有效路径,运用“全周期管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联动。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落实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打造云南税务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突出作风带领。认真践行“三个务必”的时代要求,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投身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营造实事求是大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努力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转化为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思想动力、创新能力、落实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在云南省税务部门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探索寻求税收现代化的云南路径
中国式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期探索和实践的科学总结。云南省税务部门将以“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积极寻求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云南路径,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作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持税费皆重理念,持续推进税费一体化建设,推动税费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确保退税减税资金快速有效直达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活力释放,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交出合格答卷。
二是高站位融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的重要要求。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的战略目标,找准税收工作的融入点、发力点,持续落实“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积极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依托云南绿色能源强省的独特优势,落实绿色税制,以税费政策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挖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库”,加强重点领域、行业、产业的关联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支持,使税收大数据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三是高效率落实,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工具。持续推进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认真落实慈善公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重点领域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管理,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落实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优化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以税收政策的高效落实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打造推进税收现代化的云南样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云南省税务部门将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云南税收现代化的时代坐标,实实在在解决好“差距怎么看、发展怎么办、工作怎么干”的问题。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重点任务和重要突破,聚焦“四精”改革目标,转变思路,勇毅前行。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税费服务向更优质提升。持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构建多层次税费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个性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转变,打造优质高效的智能税费服务模式。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执法监管向更完善巩固。聚焦税收执法、税务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执法、服务、监管一体联动、全面变革。稳步实施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的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推进“固定管户”向“分类管事”转变。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精准分类施策,精准依法施治,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的精确度,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数治税”向更集成推进。推进税费征管模式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拓展区块链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推进“税务链”建设项目实施,不断实现税费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实现征管效能整体性、集成性提升。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税收共治向更协同发展。推动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的税收共治新体系,促进形成省级部门职责清晰、技术完备、安全有序、协同有力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税收数据的有序共享,打造业务协同的数据生态圈。深入推进《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落地实施,形成多部门多环节互联互通共享共融的税收共治新格局,持续携手打造税收共治的“云南样板”。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