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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纪检铁军

2021-08-05 |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时间:2021-08-05   来源:中国税务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努力锻造税务纪检铁军,为税收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政治引领 

着力践行“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税务总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各级税务领导干部要自觉对标党中央精神,在切实承担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中彰显‘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多次强调。

  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吴海英指出,各级税务纪检机构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纪检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各地税务局党委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和“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税务总局党委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支持税务总局党委将中心组学习和推动纪检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先后多次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并以视频形式覆盖省、市、县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全体纪检干部。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践行‘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责任,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坚决拥护者、坚定捍卫者。”天津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孙争欢说。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周建奎表示:“作为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纪律标准、更实的作风标准要求自己,做廉洁从税、干事创业的标杆。”

  在税务总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下,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全体纪检干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努力做到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自觉以忠诚干净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创建“一竿子到底”主题联学平台。为使税务系统纪检干部更及时地学习党中央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拓宽学习渠道,自2020年下半年起,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了税务系统纪检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内监督”主题联学机制,通过“一竿子到底”视频会议方式,每个季度组织税务系统纪检干部开展主题联学活动,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又通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有关情况,还安排各省税务局纪检工作经验交流,努力将主题联学变成一堂堂生动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课”。在今年3月30日的主题联学活动中,税务系统全体纪检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底,税务总局党委联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以“建党百年 学史明纪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纪检铁军”为主题开展税务系统纪检干部主题联学暨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联学活动直通基层,促进我们在工作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陕西略阳县税务局纪检组组长陈宸表示。

  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学活动。河北省税务局党委建立纪检干部四级联动学习平台,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开设“赣税纪律大课堂”,纪检干部先后有2100余人次参加“云端课堂”,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加强“一对一”“面对面”教育引导。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将各级税务机关纪检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做实做细座谈交流、谈心谈话工作,持续传导责任压力。

  自2020年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先后4次召开各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交流会,讲深讲透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点任务。吴海英组长与各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一对一”谈心谈话80余人次,纪检监察组其他组领导与各省局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两轮谈心谈话,督促省局党委纪检组结合本系统纪检干部情况及本单位特点,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求。

  “通过谈心谈话,帮我们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把准政治方向。我们要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严守纪律、守好底线,担当实干、积极作为,全力保障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河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郭伟表示。

制度护航 

做实做强专责监督 

  如何保障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如何保障广大纪检干部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制度是破题之钥。

  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不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为纪检工作架好四梁八柱,让税务系统纪检工作在制度规范下深入推进。

  ——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专责监督严肃性权威性。为建立与税务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建工作体制相适应相协调的监督体系,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税务总局党委联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制发《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其配套制度。同时,制发《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监督制约,系统回答税务系统纪检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

  甘肃、海南、青海税务局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在规范岗责、约束权力、线索管理等方面迈出扎实步伐;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修订《省局党委纪检组工作规则》,出台相关制度,全面提升纪检工作规范化水平。

  “有了这些制度规范,‘税务纪检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的办法、措施和目标都更加明确,工作‘底数’更明、‘底气’更足。”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何荔春说。

  ——建立季度报告和专题会商机制,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规范履行监督职责请示报告办法,要求各省局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每个季度向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政治监督开展情况、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等9方面内容。同时,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专题会商会议,紧扣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检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紧扣落实监督责任突出问题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会商机制。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探索建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省局党委书记先后与省局党委委员、市局党委书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7次,当面指出履行主体责任问题59个,并持续督促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制定《党委纪检组加强对党委及党委委员的同级监督机制》,结合典型案例,制发监督建议书17份。

  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既强化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让监督更加精准、更有力度、更有底气。

  ——加强线索处置审核把关,强化税务系统执纪审查。为督促税务系统党委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准确分析研判本单位本系统政治生态,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省级税务机关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请示报告办法(试行)》等规定,明确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请示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具体要求,为增强党委纪检组执纪审查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提供制度保障。近期,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逐个“面对面”听取了试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办理,防止“宽松软”问题。

  甘肃省税务局党委探索制定《甘肃省税务系统重要问题线索提级管辖工作办法(试行)》,对县区税务局重要问题线索由省局纪检组提级管辖,采取市州局纪检组片区管理、交叉办理,省局纪检组全程参与、跟进督导的方式,着力解决市县级税务局纪检组案源不均衡、不愿监督不敢查处问题;内蒙古税务局党委开展“如何主动发现问题、精准有效发现问题”专项调研,运用大数据手段主动挖掘问题、发现线索。

淬炼成钢 

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担负起统筹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责任,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委认真履行纪检干部选育用管的政治责任,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纪检铁军。

  ——完善组织机构,着力选优配强纪检队伍。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及纪检组人员配备要求、岗位设置、职责分工等。

  同时,严把省级税务局纪检组组长入口关,将纪检领导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使用干部的重要平台,选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特别是纪检组组长,夯实纪检队伍根基。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党委要求,下大力气抓税务纪检队伍建设。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树立重用纪检干部的导向;四川省税务局党委探索构建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各有侧重、优势互补、上下贯通的纪检机构职责体系,强化纪检队伍力量。

  ——加强全员培训,建设高素质纪检队伍。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必须要有过硬的专业素养作为支撑和保障。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以培训为重要抓手,初步形成税务总局党委统筹、纪检监察组示范带动、税务总局党校引领辐射、各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上下联动的纪检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2019年以来,税务总局党委举办9期各级党委纪检组负责人培训班,累计培训900多人次;2020年以来,36个省级税务局均举办本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1万余人次,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纪检干部专责监督的本领和担当。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2020年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跟班学习及专项工作选派干部管理办法,从省级税务局选派优秀纪检干部到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1年,“以战代训”锤炼干部业务能力。同时,抽调纪检干部参与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政治监督工作,参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的联合审查工作,在实战中锤炼本领。

  此外,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依托“组地税”协作配合机制拓宽培训渠道。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与20个省级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配合的文件,推动28个省(市)税务局与本地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检查、一体加强培训等机制。在广东,省税务局被省纪委监委确立为调研备选单位、列席省纪委全会等相关会议单位、文件发送单位、纪检培训参训单位;在厦门,市税务局党委与市纪委监委建立问题反映“直通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突出问题,联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

  ——健全考核机制,激发纪检队伍活力。为进一步促进纪检工作提质增效,税务总局党委持续优化纪检干部考核方式,突出对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查办案件的正向激励。税务总局党委联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省级税务机关纪检机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职考核办法》,将履职考核与税务系统现行组织绩效考评、数字人事考核相结合,上级考评与同级评价相结合,年终履职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激发纪检干部奋勇争先的工作热情。

  各地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党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完善考核机制。湖南省税务局对市县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单独设置优秀指标和考核内容,让优秀纪检干部脱颖而出;吉林省税务局将履职考核嵌入系统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考核一体实施,将党委纪检组履职考核指标纳入全局绩效体系。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纪检干部使用和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税务系统坚持刀刃向内,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干部队伍纯洁性,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表现突出的纪检干部大胆使用,对纪检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河南省税务局党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纪检机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引导纪检干部学史明纪,清廉铸魂。

  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及广大纪检干部在一次次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落实减税降费大考中,2020年税务系统各级党委纪检组共组织(参与)减税降费监督检查1.8万余次,走访26万多纳税人缴费人,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在助力脱贫攻坚战场上,税务总局党委将税收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及脱贫摘帽“四不摘”政策有效落实列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以办公会形式专题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组织或派员参加调研检查等方式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确保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效落实,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监督工作方案,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抽调税务系统纪检干部参与《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在2021年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强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必须持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税务纪检铁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税收改革发展重大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有效性,坚决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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