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耗时一年半 首笔破产债权税款终于入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成功入库了某破产清算企业税款及滞纳金127.94万元。这是该局历时一年半,经过多方协调配合,首次通过主张税收优先权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税收债权优先清偿的典型案例。
宜阳县税务局自接到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重整裁定书后,第一时间启动税收债权申报程序。在债权申报过程中,该局主动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了解企业清算进程与资产清理情况;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利;在管理人资产清理过程中,多次向上级部门请示,为管理人顺利处置资产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协调好内部法制、纳服等部门深度合作,先后解决了税款所属期调整、滞纳金分配(滞纳金清偿比例9.88%)等问题,最终实现该笔债权税款及滞纳金的顺利入库。
据悉,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力的前提。税收债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破产债权,加强其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国家税款的流失。近年来,宜阳县税务局主动作为、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最大限度地主张税收债权,通过法制、税源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等部门的有效配合,确保税务机关在税收债权申报环节、破产资产处置税款征收环节以及终结破产程序后的税务注销登记环节的全程参与,有效减少了破产企业欠税的税收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