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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合作破解老难题

—北京怀柔区“法院+税务”创新处理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事宜

2021-05-1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 作者:曹旭东
时间:2021-0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
作者:曹旭东

   2021年5月12日,随着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与怀柔区税务局双方分管领导签署相关打款单据,一起司法拍卖不动产案件的被执行人所应负担的税款,由人民法院从司法拍卖款中直接扣缴至税款收缴账户,同时标志着怀柔区税务局通过参与案款分配收缴被执行人应缴税款的工作模式,开始成功运转。 

  司法拍卖不动产的涉税法律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特别是卖方税很难征收,一般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多、金额大。主要原因是涉及司法拍卖的卖方一般都是陷入财务危机、濒临破产的企业或者个人,很难通过正常渠道征收,司法拍卖不动产所得常常便是其现有的唯一可支配资金。税务局如果能及时掌握司法拍卖信息,在拍卖款的分配阶段参与分配,便能最大限度的防止税款流失。但在以往的工作过程中,由于还没有法律法规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大争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提出一项新的解决方案:在司法买卖成交后,由法院将拍卖信息转交税务局,税务局根据成交价格计算税款,法院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从司法拍卖款中分配相应税款,直接划转至缴税账户,最大限度的保证税款安全。这一方案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科学高效的征收司法拍卖卖方税款,使得这一传统难题有了新的解决方式。 

  为了将偶然性的解决个案变为长久性的解决类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还共同制定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除总结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事宜处理的工作经验外,还在税收大数据共享、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为“法院+税务”的合作模式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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