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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零关税”政策落地,550万帆船省了190万税款

2021-02-01 | 来源:第一财经 | 作者:陈益刊
时间:2021-02-01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陈益刊

  近日,海南一家企业申报进口的蓝高46型双体帆船在三亚海关通关放行,货值约550万元,减免税款约190万元,这标志着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贸港顺利落地。 

  为了推动海南自贸港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中国对海南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制度,对纳入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就包括帆船在内的交通工具及游艇。 

  去年底,财政部等发文明确,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目前对“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采取正面清单管理,对除了帆船外,小客车、房车、飞机、飞艇、游艇等100个商品实施“零关税”。 

  这一“零关税”优惠政策力度惊人。以进口的8米至90米机动帆船为例,进口关税中最惠国税率是8%(普通税率为30%),进口消费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0%13%。海南“零关税”优惠政策让企业少交一大笔可观的税收。 

  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举例说,进口游艇税收的成本大概能降低38%。本来进口一条1000万元的游艇,需要交380万元的税,但如果在海南买一条1000万元的进口游艇,就不需要交380万元的税。 

  正是由于政策优惠力度大,相应的监管也十分严格,除了免税交通工具正面清单管理外,享受该优惠的企业也由海南省交通等部门确定。而海南企业买的帆船等享受“零关税”交通工具、游艇仅限营运自用,并在一定年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如果企业将“零关税”交通工具、游艇卖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主体,就需要按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 

  目前,海南自贸港货物及物品“零关税”政策采取清单管理,一共有四张清单,其中两张清单已经公布实施,分别是原辅料清单、和上述的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 

  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深改办常务副主任王磊曾介绍,去年121日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正式执行。一天之内就完成了4票“零关税”货物进口申报手续,货值4084万元,免征税款达550万元。 

  除了上述两张清单外,海南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零关税”正面清单仍待官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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