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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默如:聚焦中小微,税收政策持续精准滴灌

2022-01-14 | 来源:人民政协报 
时间:2022-01-14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小微企业是就业创业的主力军、研发创新的生力军。回望2021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政策效应也呈现出富企裕民的成效。
  从2021年全年来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体现了结构性还突出了精准性,如在增值税上,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约增加545万户暂不缴纳增值税的主体);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而针对制造业,则实施了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精准施策。
  此外,还有一些普惠政策,也极大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如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增至100%,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2021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再如全面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等缩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的统筹举措。
  一系列税收政策的精准滴灌,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同时,也激发了活力,稳定了企业预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减税降费座谈会提出“推动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可以预见,2022年将出台更多减税降费举措。
  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现状,建议未来减税政策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和完善。
  首先,降低税负同时,进一步研究费负的降低、统一、透明和灵活缴用制度。在调研中有中小微企业反映,社会保险费“费感”仍较重,因为缴费个人还存在所缴社保费是否会在未来兑现为自身保障的疑虑;且在不同省市存在实际费负差异,令纳税人缴费人产生跨地区“社保费筹划”动机。未来,可在降低费率基础上,增强社保费跨区域统筹力度和收支透明度;在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中更多考虑缴费信用;将社保费在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固定比例改为灵活比例,若中小微企业受政策减免而少缴,而员工个人愿意溢缴则应支持,以使个人账户充分积累并有助于生命周期整体福利提升。
  第二,增值税改革应尽量维护其“中性”原则,将税制优化及立法改革与政策引导鼓励结合起来。进一步简并税率;鼓励更多小规模纳税人成长为一般纳税人以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在重点行业试点将“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拓展为“增量+存量”退税并取消“起退额”限制;加计抵减15%进项税额的优惠政策可从原来的生活性服务业拓展至生产性服务业或更多进项税额偏少、实际税负偏高的急需行业。
  第三,关注“跨越优惠‘门槛值’后会产生税负跃升现象,从而引起企业为单纯享受优惠而进行‘临界点’筹划”现象。现如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不断扩大。当前,年销售额180万元、5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属于“税负临界点”,特别是第一个,即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15万元)前后,会计上会实现更多收入和利润,反而会带来净利润和净现金流入量的下降。
  因此,隐匿、延缓收入确认,或是进行企业拆分的现象已不鲜见。建议设计可令税负变化更为和缓的政策,同时加大违法风险管理和稽查惩戒力度,才能减轻企业仅为享受税收优惠而保持“中小微”状态的动机,才能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为“六稳”“六保”不竭续航。
  总之,未来减税降费将会置于更大的时代背景以及财税改革框架进行,针对中小微也将更加精准和有效,旨在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将更有助于缓解经济发展压力,助推经济持续向好。
  (作者系华侨大学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教授、博导,中国税务学会中青年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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