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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新发展阶段要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2-04-21 |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4期 | 作者:高培勇
时间:2022-04-21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4期
作者:高培勇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增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面对明显增多的风险挑战,《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作为今年要扎实做好的重要工作。

  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市场主体为何格外关注?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税政策又应如何精准发力?为此,《中国税务》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

  既有清醒认识也有足够信心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必须爬坡过坎。您如何看待当前的经济形势?

  高培勇:对于今年经济形势判断,我们既要有清醒的认识,也要有足够的信心。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体现在什么地方?集中到一点,就是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从外部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形势动荡复杂,我国同别国的竞争性日益凸显;从内部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需要把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尽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新发展阶段仍然属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与既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谈论机遇和挑战时,常说机遇相对容易把握、挑战相对容易识别。而进入新发展阶段后,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把握和识别的难度都在显著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已经积累了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这是做好今年工作的信心和底气所在。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定下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的预期目标。对于这一预期目标,您如何看?

  高培勇:应该说,这是一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并具有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作用的经济增长目标,也从侧面表明了我们对于稳增长的信心和决心。

  观察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经济的运行,可以看到,在宏观经济领域的一个基本变化就是宏观政策与微观政策越来越深度融合,进而有了以市场主体为重心部署谋划宏观政策这一新的态势。过去我们讲宏观政策布局,主要谈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随着形势的变化,我们开始做加法,加上了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结构政策等。今年已经是七方面的政策组合,包括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微观政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结构政策、激发创新潜力的科技政策、激活发展动力的改革开放政策、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的区域政策、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社会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组合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更多是直面市场主体需求,注重从根上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浇水施肥”。

  总的来看,以市场主体为重心,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是一条契合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实情的必由之路。沿着这条必由之路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今年的预期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我们也有信心实现。

  由“主动脉”深入到“毛细血管”

  记者: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国家为什么选择把市场主体作为宏观政策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高培勇:新发展阶段最基本、最深刻、最关键的变化,就是安全的意义在凸显。在新发展阶段做好经济工作,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做到更广泛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就要从市场主体这一最基础的层面抓起,“一竿子插到底”。要统筹好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安全,我们的宏观政策和经济工作就要着眼于市场主体、扎根于市场主体、围绕着市场主体而转。

  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就是市场主体力量不断壮大的过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是稳就业、扩就业的顶梁柱,是创造财富的不竭源泉。但在各种风险挑战面前,首当其冲的也是各类市场主体。在极端条件下,要保证经济正常运转,保证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前提就是保住和稳住市场主体。无论是“六稳”还是“六保”,其立足点、落脚点、主线索都是市场主体。只有保住市场主体才能保住就业,只有保住就业才能保住民生,只有保住市场主体、就业、民生,才能保住经济发展的基本盘。无论面临什么样的风险挑战,只要保住了市场主体,就保住了经济发展的根基。只要市场主体保持活力,就拥有了经济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

  记者:近年来,我们在宏观经济分析中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市场主体”这一表述,而非“企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

  高培勇:既往的宏观经济分析,多聚焦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以来,作为一个与“企业”近似的全新概念,“市场主体”逐步进入宏观经济分析视域。先是“企业”和“市场主体”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继而以“市场主体”涵盖“企业”,到今天,除非有特别指向,举凡以往使用“企业”概念的场合,几乎都改为了“市场主体”。由“企业”到“市场主体”,其核心变化在于,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量大面广的小微经济体,进入了宏观经济的分析视域。

  《政府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5亿户。这其中,个体工商户1.03亿户,企业480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万户。这4800万户企业中4000万户是小微企业,占比83.3%。除去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后,只剩800万户大中型企业。由“企业”到“市场主体”,背后体现的是我们越来越重视小微经济体的作用。

  传统的宏观经济分析相对粗放,习惯于“抓大放小”——聚焦于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侧重于主要经济体或GDP主要贡献者的分析,而对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且量大面广的小微经济体和GDP非主要贡献者,则关注较少。在我国发展内外环境相对平稳,可以顺势而上,且机遇容易把握、挑战容易识别的情况下,这样的宏观经济分析或许能够满足需要,但面临世界局势动荡,需要逆流而上,且把握机遇和识别风险的难度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分析必须由“抓大放小”走向“大小通抓”,既聚焦主要经济体和GDP主要贡献者,也关注小微经济体和GDP非主要贡献者。

  如果将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比喻为经济活动的“主动脉”,那么,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小微经济体便是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宏观经济分析由“主动脉”延伸至“毛细血管”,这意味着,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要全面覆盖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所有经济体,囊括参与GDP创造的所有经济单元。换言之,“西瓜”不能丢,“芝麻”也要捡,一个都不能少。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降成本而非扩需求

  记者:与往年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财税政策的安排有哪些不同?

  高培勇: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不是通过增加政府支出,而是通过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税费负担,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另一方面,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在这方面,还特别强调了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透过这些政策安排,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退税还是减税降费,聚焦的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受益最大的是中小微经济体。

  同时,在如此大规模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下,今年的赤字率不升反降。这一方面是为了预留空间,维护财政本身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提高政府赤字,最终会带来市场主体负担的上升,是有挤出效应的。而今年通过从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结存的利润、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等方式,来保证大约5万亿元的财政扩张力度,是在不触动市场主体所占有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的。

  记者:近两年的减税降费政策呈现出了哪些新的特点?

  高培勇:近两年的减税降费政策,其运行机理和行动路线与既往大不相同。其一,在给谁减税降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市场主体,重点减税降费对象是市场主体而非自然人。过去我们不管是给企业减还是给个人减,最终都能扩大可支配收入,从而带来消费或投资的扩张。但这几年的减税降费一再强调是给实体经济、给市场主体减税降费。这是和以往重要的不同。其二,在减和降什么税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市场主体缴纳的流转性税费,减税降费范围主要是发生在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税、社会保险费,而非利润分配环节的企业所得税。其三,在以什么方式减税降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制度变革而非政策调整,很大一部分减税降费举措,如在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上的减税降费,是通过制度变革的途径来实施的,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这些表明,近两年的减税降费是以市场主体为重心、奔着为市场主体降成本而非扩需求去的。

  透过这一系列的政策安排可以看出,市场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重要。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围着市场主体而转的经济工作格局将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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