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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海:建议免征增程式电动汽车消费税

2021-03-05 | 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2021-03-05   来源:中国经营网

  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小康集团创始人张兴海今年两会带来4份建议,分别为《关于支持增程式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的建议》《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鼓励支持农村汽车电动化,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关于确保国家数据安全,支持自主移动互联终端即智能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

  具体来看,在关于增程式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的建议中,张兴海表示,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五条汽车投资项目明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按此规定,增程式电动汽车已列入国家纯电动车的鼓励方向。

  “然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实操作中,对于增程式电动汽车这一能够有效解决里程焦虑、提供全时电驱的产品,在关于消费税方面却存在着矛盾,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惑。”张兴海在建议中称。

  他表示,按照2006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电动汽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但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又下发《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气缸容量(排气量)征收消费税。由于增程式电动汽车参数体现有发动机信息,涉及到了气缸容量,所以必须缴纳消费税。

  张兴海认为,增程式电动汽车虽然有发动机,可其始终处于纯电驱动状态,发动机并不参与驱动,这是增程式与混动的根本性区别。而且,增程式电动汽车在城市中的短途运行基本上都处于纯电状态,并不需要启动发动机。

  他表示,由于增程式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而税收政策的制定难免会有滞后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共同发布的消费税政策中出现左右矛盾之处,导致目前税务部门仍在向增程式电动汽车的生产厂家催收消费税,变相增加了消费端的负担。

  基于此,张兴海建议,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规范,避免“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市场政策及税收政策要匹配国家产业政策,建议国家财政部及税务总局,从国家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局出发,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在税务领域将增程式电动汽车统一定性为纯电动汽车范畴,免征消费税。

  此外,张兴海还就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农村汽车电动化、确保国家数据安全等方面带来建议。

  在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张兴海表示,传统汽车向智能电动汽车转型升级,意味着可能上百亿元的资金投入,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智能工厂建设、核心零部件攻关、品牌推广等,各方面都需要巨大资金,不仅高投入,而且长周期,一般至少要两三年后才能逐渐见效。

  张兴海在建议中坦言,这期间,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传统汽车企业转型升级就面临两难,不转型升级是等死,转型升级可能是找死。

  “我们看到不少传统汽车企业倒下,不一定都是经营不善造成的,有些是因为不专注主业,有些则是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被巨大的资金投入拖垮的,这直接造成了国家产业资源的浪费。”张兴海称。

  基于此,张兴海建议,支持传统汽车转型升级智能电动汽车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银行在对该类企业的信用评级中降低利润权重,或者给予该类企业3到5年的评级宽容期,在此期间因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核心零部件攻关、品牌推广及智能制造投入而导致的当期亏损不予以降级处理、不降低企业授信额度。

  在关于鼓励支持农村汽车电动化方面,张兴海建议,政策引导、支持,让农村用户买得起、用得起电动汽车;加速淘汰乡村不环保不安全车辆。

  在关于确保国家数据安全方面,张兴海认为,未来搭载高清计算机视觉系统的大量智能电动汽车,将行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无时无刻不在感知和记录相关信息,并实时向云端服务器发送数据。显然,智能电动汽车作为移动互联终端广泛涉及到国家数据安全问题。

  他建议,加大力度进行数据安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从法律层面强化数据信息监管;加大力度支持自主品牌智能电动汽车的发展,探索解决其中数据安全问题的方案;加大力度支持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为国家数据安全提供基础支撑;加大力度支持自主车企智能制造体系的发展,在企业层面实现数据流动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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