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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务稽查与征管良性互动机制的构想

2021-02-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 作者:胡元宏
时间:2021-02-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作者:胡元宏
  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如何有效整合跨区税务稽查与县区局税务征管环节的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征税效率、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要求的深层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稽查系统的稽查构架、人员和稽查工作实际,就如何实现和推进稽查、征管的良性互动对接、查管协调、以查促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规范执法。笔者建议:创新构建新的县市区税务局征管部门和市局稽查部门(含跨区域稽查局)之间的良性互动运行机制。
  一、建立全市稽查和征管良性互动运行机制的原由
  一是目前全国稽查系统跨区设置,集中专司偷逃抗骗的稽查优势逐渐显现,但也一定程度的增加了稽查成本(人员、调账、差旅等),稽查与征管协调还处在新模式下的磨合期。二是现阶段跨区稽查局有大量的普通发票协查案件(与县区征管部门协查有部分重合),究其主要原因是起征点提升为10万元和放管服实施后,办理税务登记证不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故造成小金额普通发票虚开案件大量增加。三是县市区局熟悉本县税收情况,也有风控管理部门等精通业务的税收骨干,但是在工作中没有检查权,与稽查系统沟通不够,造成对辖区内涉税违法分子威慑力不足。鉴于以上情况,为提升税务部门征管效能和稽查效率,加强稽查和征管部门的信息互动和工作协调,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以查促管”,促进稽查和征管部门的良性互动,应拓展税务稽查和征管良性互动机制。
  二、建议成立稽查征管联动专项组
  (一)专项组的架构
    一是成立由市局法规、市局征管、市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第三稽查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稽查征管联动领导小组。二是成立由稽查局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域,分别由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局长任组长;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分管检查组的局领导和各县市区税务局分管风控工作的局领导为副组长。联动组的成员为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各检查组组长和辖区局风控股股长。组员为第一、第二、第三稽查局检查组检查人员和辖区局风控股人员,以及经各县市区局决定,从本县市区局抽调专职工作人员2-4人,城区局抽调专职工作人员8-20人,并报市局稽查局备案。在此基础上由各县市区税务局长期抽调2名发票协查案件专干,到辖区稽查局驻点工作,以保障稽查和风控联动专项工作及时高效。
  (二)专项组的工作职责
  一是县市区局专项工作组人员,积极配合稽查局发票协查案件,并配合实施普通发票协查。发票协查案件涉及的纳税人,原则上都要纳入县区局当前的风险评估案件,全面提升怀化市稽查系统发票协查的整体质量。没有达到很好的威慑作用,也存在较多的执法风险。
  二是对县市区局案情复杂、金额较大、涉嫌虚开偷逃抗骗的评估或其它来源案件,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议决定,是否纳入建议稽查选案,立案检查。
  三是联动工作组每月召开1-2次业务会议,研究和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行动计划和措施。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制作《稽查征管互动建议书》,有针对性的对县市区税务局、市局相关科室及征管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定期召开1-2次联动工作碰头会,主要研究重要案源和重大行动。
  三、制定稽查和征管良性互动工作考核机制
  建立全市稽查和征管良性互动工作长效管理、考核和跟踪机制。按照各联动工作组全年发票协查案件和评估、稽查案件质量进行评比,将评比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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