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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丝路筑梦 十年税收相伴

2023-10-12 | 来源:《中国税务》2023年第10期 
时间:2023-10-12   来源:《中国税务》2023年第10期

  驼铃悠悠响千年,古道新途共筑梦。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回首十年路,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落地生根、持久发展,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谨细腻的“工笔画”,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方面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果。

  税收对资源配置、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国际经贸往来具有重要影响,税收合作亦是“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内容。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携手各国税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和学界业界共同绘就一幅幅跨越山河、乘风破浪、美美与共的壮阔画卷。

  这是一条通向共同发展繁荣的机遇之路

  “中国将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使更多国家和人民获得发展机遇和实惠。”2013年秋,习近平主席西行哈萨克斯坦、南下印度尼西亚,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倡议,向世界传递中国坚定扩大开放、携手世界合作共赢的时代强音。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一带一路”这个根植于历史厚土、顺应时代大势的重大国际合作倡议,在高质量发展中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为世界各国走向共同繁荣提供了新的机遇。十年来,中国先后与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覆盖中国83%的建交国;十年来,设施联通更加通达通畅,成功建设了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十年来,投资贸易水平持续提升,2013年至2022年,中国与共建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年均分别增长8.6%和5.8%,与共建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十年来,民心相通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预计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可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将使全球收入增加0.7%至2.9%……“一带一路”的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合作吸引力不断增强。

  图为西安国际港站。2013年11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全国最先开行的中欧班列长安号从这里始发。

  十年耕耘终不负,处处繁华满目新。累累硕果的背后,有着中国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身影。

  “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提出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的三点重要主张。

  “加强海关、税收、审计监管等领域合作,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这为中国税务部门做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及国际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进,参与国家的数量越来越多,跨境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经贸往来的频次越来越高,税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税收制度越来越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税收便利越来越成为投资便利的重要保障,税收合作也越来越成为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除壁垒,铺就“畅通路”。“一带一路”倡议寻求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制度之间建立联通关系,税收合作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在推进各国互联互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同时,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共同遵循的税收技术标准和原则,提高税收确定性。因此,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强政策对接和征管协作,消除税收法律本地化给生产要素配置带来的障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必然选择。

  优势互补,架起“连心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口占世界总人口超过60%,而经济总量却只有世界的30%左右,这凸显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失衡,同时彰显出共建国家巨大的增长潜力。这些共建国家比较优势不一、资源禀赋各异、经济贸易互补性强,税收合作通过优化生产要素跨境配置,能够有力促进共建国家发挥优势并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实现各国经济与贸易的联动增长。

  促进发展,打造“快车道”。通过发挥税收变量对经济发展的正向影响作用,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为共建国家人民创造更多福祉,促进世界经济包容性增长。

  这是一条凸显中国税务担当的探索之路

  从旁观者、跟随者到参与者、引领者,近年来,我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努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发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年,也是中国税务部门积极主动提供中国税务方案,贡献中国税务智慧,分享中国税务经验的十年。

  十年,形成了一套全面系统的服务制度。结合高质量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现实需求,中国税务系统上下不断优化制度,以“税收之治”推进全面对外开放,以“税收之效”激活经济发展澎湃动能。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境外税务职能部门,专职负责中国“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税收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三方面推出10条硬招实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2017年,税务总局正式加入中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出落实协定、优化服务、信息研究、强化合作四方面8项重点举措,为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十年,搭建了一个务实管用的合作平台。2019年4月,“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正式成立,这是国际税收领域首个由中方发起设立的多边税务合作平台。成立四年来,合作机制始终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拓展国际合作网络,不断成为税收服务开放发展大局的一张名片、引领全球税收治理的一个窗口、税收领域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一个样板。目前,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达36个,观察员达30个。

  ——增强对话,前沿探索。合作机制成立以来共举办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多名税收领域高层官员、专家学者和商界精英云集一堂进行思想交锋和碰撞,达成多项重要成果,有力推动各国税务部门不断完善打造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

  ——拓宽媒介,分享实践。疫情期间,上线合作机制官方网站(网址:www.britacom.org),开展“一带一路”国家税务部门应对疫情的政策梳理和效应分析,为各方提振信心、共渡难关提供有力支持。推出《“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展示相关税收辖区的最新政策和动态。累计发布100余项知识产品,回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收争议解决、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等方面话题,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验学习、观点交流。

  ——紧扣需求,共同提升。为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合作机制下设“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大力开展培训、研究和技术援助,先后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5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发布联盟课程体系1.0版共65门课程。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60余期,120多个国家(地区)超过3500名税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十年,共建了一张日臻完善的协定网络。为提高税收确定性,降低企业跨境经营税收风险,“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力度。目前,中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12个国家(地区),基本覆盖中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及大部分“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为消除重复征税和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法律保障。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中国税务部门在持续推进相互协商中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超300亿元。

  十年,打造了一批专业特色的服务产品。中国税务系统凝心聚力、问计问需,推出一系列专业贴心、智能便捷的“一带一路”服务产品。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设立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题页面,方便“走出去”纳税人查找了解涉税信息。发布104份税收指南,通过介绍各国(地区)税制,帮助纳税人预防税收风险。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系统梳理“走出去”涉及的国内税收制度文件,向纳税人提供全面、权威的税收政策索引。连续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创新优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措施,大力支持跨境企业发展,积极回应跨境纳税人精细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在2023年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中专门推出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等跨境税收服务措施。各地税务部门创新思路,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主题突出的“一带一路”宣传辅导活动,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启动“一带一路”税收十年线上展,采用虚拟现实方式搭建展厅,展现税收工作历程。

  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创新思维、深耕细作,不断扩大合作成果的含金量和影响力,获得国际关注与多方好评。2022年,国际税收领域最有影响力的杂志《国际税收评论》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21年度全球税收前50”名单,合作机制入选。《2021—2022年度全球税收前50:“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崛起》一文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将改变数十年来全球贸易进程,而税收将发挥关键作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起的合作机制在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税收协调性、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

  这是一条齐心协力乘风破浪的未来之路

  “开放合作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9月11日至13日,在格鲁吉亚第比利斯召开的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这是自2019年在中国浙江乌镇举办第一届论坛以来的第四届论坛。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出席本次合作论坛。与会代表聚焦“包容开放 携手前行——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题,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体规划、税收法治和征管透明度、减轻税费负担、简化税收遵从、构建争议解决机制等议题开展深入讨论,共商“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美好未来。第四届论坛共达成《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联合声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3—2025)》《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最佳实践》《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主题日活动》《联盟课程体系1.0版成果展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年度报告(2023)》六项重要成果,为推进各国税收工作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

  “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各方在经济合作、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交流经验和做法,推动了各国发展,取得了令人赞叹的成果。”多年来,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见证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发展历程。

  过去十年,中国税务部门建立制度、搭建平台、签订协定、优化服务,“朋友圈”越来越大,办税缴费体验越来越好,为越来越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参考,与世界各地的税务机构共谋合作与进步。站在共建“一带一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迈向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的新起点,中国税务部门将健全合作机制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国际纳税人办税体验,扩大税收协定网络,营造合作共赢的税收环境。

  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谱新篇。中国税务部门将继续弘扬丝路精神,与合作各方携手同心、开放创新,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强动力、拓展更大空间,铺就一条更宽更远的幸福之路、繁荣之路、共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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