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策划 >> 正文

百姓乐享个税优惠“大礼包”

2024-01-18 | 来源:《中国税务》2024年第1期 | 作者:周文利 李婧 赵香婷
时间:2024-01-18   来源:《中国税务》2024年第1期
作者:周文利 李婧 赵香婷

  关注“一老一小”,为家庭减负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向纳税人解读“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如何享受减税红利


  “我平时要照顾一家老小,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太好了!”来自北京聚宝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黄女士说,她的爱人在部队工作,需要时刻待命,家庭负担比较重。过去几年,餐饮行业的经营情况波动不小,给她的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23年3月,在税务干部的提醒下,我在手机上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后点了几下,确认了一下自己的汇算信息,几天后便顺利地收到了1300元的退税红包。出了新政策,我更期待今年的年度汇算了!”

  黄女士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刚刚满3岁。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之后,仅子女教育这一项,每年就增加了2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同时,黄女士的父母也已经年满60周岁,在赡养老人方面,和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还能增加500元的额度。黄女士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新政策实施之后,全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又多了3万元,大概能少缴3000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有了‘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的新政策,今年我大概率还能收到更大的‘红包’,希望能带着一大家子好好出去吃一顿。”黄女士说。

  个人养老金新政省下“真金白银”

  “你交个人养老金了吗?”“能省多少税?”2022年末,《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开始实施的新闻刷爆了朋友圈,其中备受关注的“节税”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随着年龄和收入的增长,我对养老保险事项愈加关注。在有能力的时候未雨绸缪,给自己增加点抗风险的能力。”北京的侯先生一直想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除了能应对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还能对退休后的生活多一层保障。

  个人养老金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出台打开了侯先生的视野和思路。侯先生算了一笔账:自己的年收入在70万元左右,如果只有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最高适用30%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缴纳个人养老金后,我不仅可以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整体缴税金额也节省了3000多元。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实惠。”除了个人养老金,侯先生还购买了商业健康险,每年也能在税前扣除2400元,大概能少缴720元个人所得税。

  “有了国家帮我们监管,我们老百姓就更放心了。”侯先生表示,自己也不仅仅是基于节税考虑。相对其他养老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在安全、成熟、稳定、规范等方面要更胜一筹。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提供多重保障

  基于《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计税原则,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干部辅导纳税人对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


  2022年,李先生被派往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工作,参与中国的境外援助项目建设,在国内外都取得了收入。作为“80后”独生子女大军中的一员,李先生也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还承担着住房贷款的压力。

  “人在国外,也无法为家人分担压力,有时候非常内疚。税收政策让身在异国的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温暖。”李先生说,每年五六月,他会专门抽出时间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在线上组织的“境外所得”专场培训。培训过后,李先生在境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将自己在境外的收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间做了申报。“公司通知我们这些在境外工作的人需要在汇算期内再做一遍年度汇算时,我们非常惶恐。在境外工作,辛辛苦苦赚钱不容易,同一笔收入如果境外缴了税,回国再缴一遍,就会产生双重缴税。”在西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李先生和同事了解到,按照政策规定,是不会造成重复征税的。不仅如此,即使取得境外收入,李先生依然可以自行选择在汇算阶段补充填报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能达到4万多元,结合个人境外所得抵免优惠,2022年收到退还的个税4651.83元,还有尚未抵免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抵免。

  “我们人在海外工作,税收政策为我们做了很周全的考虑,纳税服务也很到位,解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李先生保存了自己在网上申请退税的界面,“从2020年度汇算开始,我在境外也能在线上进行申报了。之前,需要填写纸质申报表,再委托境内的同事去办税服务厅申报,由于政策比较复杂,我们在填报上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自从境外所得线上申报系统上线之后,只需要登录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就能申报境外收入了,系统还提供了自动计算的功能,只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真是越来越方便了!”

分享到: 0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税务要闻
国际税讯
党媒推荐

关于我们
中国税务杂志社服务热线:010-63584622、010-68286647、010-68210786
电子邮箱:tax@ctax.org.cn | 联系电话:010-63422191 | 传真:86-010-6358461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主办:中国税务杂志社 HTTPS://www.ctax.org.cn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 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备案: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