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房地产交易“非接触式”办税新举措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房地产交易“非接触式”办税新举措。目前,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3项减免税事项,无需纳税人到办税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深晚记者了解到,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等3项减免税事项是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事项。为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深圳税务部门与深圳不动产登记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拓展系统互联互通。
2020年4月1日起,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3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不必再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备案。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到深圳各区(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产交易登记时,即可直接享受优惠。
今年,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纸化”业务办理改造,深圳市税务局对转让不动产交易代开发票业务进行升级,即为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个人不动产转让业务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21年6月1日起,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让业务的个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关注深圳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号线上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目前,纳税人在办理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等11项不动产登记过户业务时,只须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的资料清单,提供相关登记过户业务所需资料。税务机关将依托信息实时共享技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必另行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