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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税种合并申报 办税减负增效

2021-10-2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时间:2021-10-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6个税种不再需要单独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便可实现全部自动申报。“现在真的太方便了。”近日,海南儋州某公司财务吴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税种合并申报不仅方便快捷,还避免了各税种单独申报的遗漏,缴税也是合并一次缴纳,非常节约办税成本。”
  这得益于海南省税务局去年12月开始推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增值税等6个税(费)种一表集成申报。
  海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坚持以数据要素驱动申报表整合。利用增值税、消费税作为主税种,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种在业务逻辑、计税依据上的高度关联性,实现主税附加税费一表集成申报。利用财行税税种税制原理的一致性,通过整合同类项、去除重复项、清理无用项等方法,实现10个税种一张综合申报表申报。
  此举大幅精简合并申报表和数据项,将原来的15张税(费)种的主表降到了2张。同时,重构优化申报纳税流程,全面实现申报数据项智能预填,自动生成集成申报表,切实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海南省税务局因此在全国较早实现“集成申报表+综合申报表+两个所得税申报”极简申报体系,纳税人只需2类申报表即可完成16个税(费)种的纳税申报,大幅降低了纳税次数和办税成本。这也属于对全国性16个税(费)种纳税申报制度的实质突破,将引领和促进我国纳税申报制度的持续优化集成。
  据了解,与分税种申报相比,实施“两表”制度集成创新以后,每年纳税人可减少申报次数188万次。同时,也进一步增加了税种之间的关联关系,强化了数据项的校验,促进纳税申报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此外,此举还能减少纳税人漏报、错报、逾期申报的频次。
  海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合并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征收范围特定,税源多零星分散,合并申报有利于堵漏增收。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费,容易发生申报错漏,通过一表集成高效整合数据,提升了申报准确性。
  据统计,仅2020年12月,16个税(费)种当期准期申报户次同比增加了14950户次,逾期申报户次比去年同期减少781户次,逾期申报率下降0.6个百分点。海南全省有30万户纳税人可利用“六税合一”申报表实现集成申报,共12.73万户纳税人可通过“十税合一”申报表进行申报。
  据悉,在海南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今年6月和8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增值税等6个税(费)种一表集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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