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亮点·经验 >> 正文

河北:“三点发力”助力“星火行动”开好局

2021-01-2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 | 作者:张娅敏
时间:2021-0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
作者:张娅敏

  运河区局按照固本培元、突出长效工作思路,采取建立80后学习课堂、开设“税官说税”直播、组建应对管理团队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思想发动,助力星火行动开好局。

  一、建立80后学习课堂,强化学习促提高

  结合区局实际,以“80后年轻干部百分进档”为核心制定《运河区税务局年轻干部梯队管理实施方案》,将80后干部按照20%、60%、20%的比例划为三个梯队,建立80后学习课堂,集中开展学习,确保实现梯队晋升,共同进步。一是定期撰写心得,提高写作水平。组织全局80后年轻干部围绕“星火行动”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经区局选任评委评分,评选出得分前五名的作品,发送至区局80后微信学习群,促进学习交流。积极向市局“星火行动”专题飘窗投稿,截至目前,我局征集上报相关稿件30余篇,被市局采用8篇。二是每日一题一练,确保常抓常新。开展“每日一题”学习活动,每天在80后微信学习交流群内发布一道税收业务知识题目,次日公布答案。倡导年轻干部累积知识循序渐进、常学常新,充分调动青年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增强知识储备。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每日一题”题目共计20余条,80后税务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均获得提升。三是树立学习榜样,激发学习动力。召开全局大会通报表扬在各项考试中涌现出的优秀税务干部,其中在2020年度税务师资格考试中区局张卓同志一次性通过所有科目,并且在同期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通过3门参考科目,大会要求全体税务人员以张卓同志为榜样,锐意进取,争先创优。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对取得税务系统荣誉称号、通过各类资格考试的税务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开设网络课堂直播,“云端带货”提能力

  结合区局实际和疫情防控现状,配备完善基础设施,开通直播教育平台,打造“税官说税”网络课堂直播间,打破场地、人数限制,抽调优秀税务干部化身主播,通过线上直播连线为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带货”,以讲促学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一是壮大直播团队,师资帮扶培养。选拔6名优秀干部建立直播团队,由中国社科院税务律师、市局兼职师资、区局税务干部代如海同志任队长,积极帮扶、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定期就直播内容、形式进行集中探讨,鼓励大家积极授课,争当讲师。二是充实授课内容,巩固税收知识。针对各类企业涉税情况,及时将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的相关税收政策知识细化梳理,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有关企业免征增值税、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社会保险费相关减免政策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通过不断充实授课内容,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三是直播初见成效,教学影响扩围。目前在喜马拉雅税官说税,作品300余个,收听量5.66万;今日头条优质财经作者,发帖量1363条,获赞3.6万;哔哩哔哩税官说税、抖音税官说税,粉丝18万,获赞28.8万;快手税官说税收听量及粉丝持续增高。

  三、组建应对管理团队,以干代训强本领

  打破科室界限,在区局各部门抽调优秀干部50余人,选拔出5名查账业务能手为队长,组建“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大型商业”“餐饮业”五个风险应对管理团队。一是突出重点,完善模式。通过“老带新”“传帮带”方式,手把手教授队员查账知识技巧,以干代训,切实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战中来。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分析、风险识别结果分析、风险应对策略指引,对有疑点的行业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监控,并在必要时进行调账实训,不断提高团队的查账技能和熟练程度。二是以考促学,激发效能。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查账比赛,以考促学,及时检验实训成果,调整下一阶段努力方向。通过摸清、摸透辖区行业特点,为提升风险应对效率、优化骨干风险应对专业水平注入强劲“推进剂”。三是采购教材,扶助成才。制定2021年购入教材、网课计划,计划购买征管评估、行政管理、纳税服务、信息技术、税务稽查、通用知识等十余类学习教材近百本,确保人手一册,提升学习效能,全力支持“成才”。

分享到: 0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税务要闻
国际税讯
党媒推荐

关于我们
中国税务杂志社服务热线:010-63584622、010-68286647、010-68210786
电子邮箱:tax@ctax.org.cn | 联系电话:010-63422191 | 传真:86-010-6358461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主办:中国税务杂志社 HTTPS://www.ctax.org.cn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 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备案: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