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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税收优惠再加码 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

2021-03-31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作者:赵姗
时间:2021-03-31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赵姗

  3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艺(即模拟、数模混合、高压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等免征进口关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规划所研究总监黄玉洁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发布落实,将促进国内集成电路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助力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优化我国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结构,有效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质量。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存在核心技术亟待突破、高端产品严重依赖进口等诸多问题,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经贸形势下,问题更加凸显。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提升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20208月,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从国家层面制定了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财税金融支持与政策引导。《通知》对8号文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细化,是有效贯彻落实8号文、引导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黄玉洁说。 

  黄玉洁表示,《通知》有两处突出亮点。 

  一是适时调整了集成电路行业相关企业享受进口关税政策的标准,如将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的集成电路线宽调整为小于65纳米(含),将模拟、数模混合等特色工艺的集成电路线宽调整为小于0.25微米等,这将更加高效地支持引导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促进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除对五种情形免征进口关税外,还对承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给予6年期限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黄玉洁认为,《通知》的发布落实,将对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带来积极影响。 

  一是将促进国内集成电路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助力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集成电路产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是我国产业基础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需要重点突破的“卡脖子”领域之一。《通知》对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限定为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原材料、消耗品、生产设备零配件等产品,将对国内已有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应用推广、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生积极影响。 

  二是将优化我国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结构,有效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质量。我国高端芯片、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和设备等仍严重依赖进口,2015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额已超过原油,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第一大进口商品,2020年进口额高达3500亿美元。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进口,《通知》的发布将对相关企业进口集成电路原材料、消耗品、生产设备零配件等产品进行有效引导,促进高技术含量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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