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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做好降成本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

2021-05-19 | 来源:中国财经报 | 作者:刘颖
时间:2021-05-19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刘颖

  日前,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等8方面19项降成本重点任务。 

  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均已落地,3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预计今年全年新增减税将超过5500亿元。 

  四部门再次强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通知要求,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 

  同时,通知要求,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续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4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通知所提重点任务涵盖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负担、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政策的“组合拳”,帮助企业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生产、经营等多环节的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助力恢复市场元气,引导经济的良性发展。 

  她认为,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在考虑财政的可持续性和加强风险防范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了企业降成本的实际需要。首先,今年减税降费侧重降成本,着力于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多环节的税负,以此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助力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实现进一步的物质资本积累,增加全社会资本存量。其次,减税降费结构性调整导向明显,一方面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等群体的帮扶,加大对微观市场主体的政策倾斜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通过留抵退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激励研发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最后,减税降费聚焦于政策落实方面,通过征管方式转变和服务质量提升带来的制度保障,通过精简税费政策手续和流程等方式优化税收服务,以增强政策的执行力,使减税降费的红利便捷地落实于市场主体,降低市场主体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增加惠企政策的获得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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