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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度田

2022-07-15 |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7期 | 作者:马泽方
时间:2022-07-15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7期
作者:马泽方

  田赋及户赋(人头税)是古代重要的税收来源,但历代王朝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往往引起连锁反应:土地越来越集中到豪强地主手里,农民失去土地,只得依附豪强,而豪强往往大量隐匿土地、人口,导致国家应税的土地越来越少,服徭役、兵役的人口也越来越少,从而引发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历代王朝每隔一定时期就会丈量土地、清查人口,以增加税源。唐代的杨炎改革、宋代的王安石改革、明代的张居正改革,都含有同样的因素。每次改革后,土地、人口、赋税虽都会相应增加,但因损害了豪强的利益,改革必然遭到豪强的破坏和抵制。

  王朝的难题

  东汉王朝创立之初,曾面临严重的田亩、人口隐匿问题。两汉之交,天下大乱,刘秀依靠豪强支持建立起东汉政权。豪强们修筑坞堡、集结宗族、招纳流民,组织起强大的私人武装。“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后汉书》卷四十九)为供养这些私人武装,豪强大量兼并土地,以致东汉一朝官方统计的田亩面积还不如西汉多。

  严重的土地兼并不但直接影响了国家赋税,甚至威胁到了皇权。建武十五年(39年),“帝以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乃诏下州郡检核”(《资治通鉴》卷四十三)。东汉建立仅15年,刘秀便下令清查天下田亩,可见土地兼并问题已经十分严重。

  毫无意外,田亩清查受到了豪强的强烈抵制。“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后汉书》卷二十二)地方官员要么畏惧豪强,要么本身就是豪强,阳奉阴违,只查百姓,反倒对豪强大加优待,一时民怨沸腾。

  地方的“猫腻”

  这其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各地派官吏向刘秀汇报度田情况,刘秀在陈留吏的奏报公文上,发现另附有一封书信,上写“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刘秀问陈留吏这是怎么回事,陈留吏不肯承认,只说是在长寿街上捡到的,刘秀很生气。这时,刘秀12岁的儿子刘庄(即后来的汉明帝)在帐子后面说:“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刘秀问:“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刘庄答:“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后汉书》卷二十二)以上对话的大意是:刘庄指出,信中的意思是官吏接受郡守下的指令,将本郡与其他郡丈量土地的情况作比较。刘秀纳闷,既然要与其他郡作比较,为什么河南、南阳不可问呢?刘庄进一步解释,那是因为河南是帝都所居,南阳更是帝王家乡所在,这些地方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功臣勋贵,田地、住宅都超过规制,怎么能跟他们比较?刘秀闻言恍然大悟,命人责问陈留吏,陈留吏如实交代,情况果然与刘庄说的一样。

  原来,上报工作成效时,陈留官员耍了个心眼:先看其他地方报了多少,自己既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只是没想到,一不小心闹了个“乌龙”——陈留吏误把上级指示也一并呈报给皇帝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连一个12岁孩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刘秀真的看不出来吗?总之,得知“猫腻”的刘秀很生气,派人考核各地度田的真伪,很快真相大白。

  刘秀的决心

  首先被拿来“开刀”的,是大司徒欧阳歙。此公在建武十五年(39年)初刚从汝南太守调任大司徒,十一月,“坐前为汝南太守,度田不实,赃罪千馀万,下狱”(《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欧阳歙世授《尚书》,八世为博士,为其求情的学生达千余人,还有人自愿代死,刘秀终不为所动。最终,欧阳歙死于狱中。

  随着考核的深入,一大批度田不实的官员被查了出来。建武十六年(40年)九月,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10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诸多郡守、国相级别的官员被杀,连刘秀自己也说:“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此外,虽免于一死但被下狱、黜免和降级的郡守、国相也不在少数。

  有了如此惨烈的前车之鉴,后任官员自然不敢再包庇豪强,豪强们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如果推行度田的是杨炎、王安石、张居正这样的大臣,豪强们可以攻击、诋毁、中伤,使皇帝罢黜他们,但这次度田者是皇帝本人。于是,豪强们索性造反了。

  建武十六年(40年),“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后汉书·卷一下》),攻打地方,杀害长吏,席卷青、徐、幽、冀四州。所谓“郡国大姓”,就是雄霸一方的地方豪强;至于“兵长”,同样是称霸一方的豪强势力;而“群盗”,则是指下层贫民。前文所述,度田时,地方官员不查豪强查百姓,引发百姓不满,这时在豪强的煽动下,百姓也起来反抗。刘秀下令镇压,叛乱很快就被平息。

  历史的回响

  刘秀度田后,田亩、人口、赋税是否增加,史无记载,因此,这次度田是否成功成了史家争论的话题。不过,现代史学界多认为刘秀此次度田是成功的。刘秀目的有二:一是整顿赋税;二是打击豪强。整顿赋税方面,虽然缺乏直接的史料记载,但从间接史料记载中可一窥端倪。《后汉书·五行志六》记载:“(建武)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史学界认为,这条关于五行灾异的记录,恰恰反映出刘秀度田的直接后果,即“诸郡新坐租”,各个地方都开始执行新的租税制度,豪强们不但要如实缴纳赋税、负担徭役,还要补缴由于此前“优饶”而少缴纳的租税。

  从打击豪强方面看,平叛以后,朝廷“徙其魁帅于他郡,赋田受稟,使安生业”(《资治通鉴》卷四十三)。将豪强迁徙到其他地方,是汉代打击豪强常用的做法,当年汉武帝就曾把大量豪强迁徙到长安茂陵。豪强们在地方深耕多年,盘根错节,一旦背井离乡,势力大挫。刘秀赐给迁徙的豪强土地,使之安居乐业,“自是牛马放牧不收,邑门不闭”(同上)。对此,班固评论道:“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汉书》卷二十三)后世史籍提及刘秀度田,亦多视作成功案例引用。《晋书·傅玄传》载,傅玄上书晋武帝“便宜五事”,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征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晋书·慕容皝载记》载,封裕谏慕容皝曰:“虽务农之令屡发,二千石令长莫有志勤在公、锐尽地利者。故汉祖知其如此,以垦田不实,征杀二千石以十数,是以明章之际,号次升平。”《北史·李彪传》载,李彪上书魏孝文帝“封事七条”,其三曰:“光武以一亩不实,罪及牧守。圣人之忧世重谷,殷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劝农,相切若此。”后世大臣上书时都爱举刘秀度田为例证,从侧面印证了刘秀度田成功,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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