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明的逻辑》《善与恶——税收在文明进程中的影响》有感
风险应对力视角下的文明与税收
——读《文明的逻辑》《善与恶——税收在文明进程中的影响》有感
自有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开始,就有了关于税收的记载。在美国国内收入局(IRS)总部大楼的入口处,镌刻着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一句名言:“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支付的对价。”这句简洁而深刻的表述,道破了税收与文明之间最本质的关联——文明的存续与发展始终离不开税收的支撑,而税收的制度设计也深刻影响着文明的走向。税收不只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手段,其背后还蕴含着与文明发展、风险应对相关的深层逻辑。
近日,先后阅读了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的著作《文明的逻辑》与美国税收作家查尔斯·亚当斯的著作《善与恶——税收在文明进程中的影响》(以下简称《善与恶》)。虽然两位作者专业背景不同——前者深耕于金融市场与宏观经济,而后者专精于税收历史研究,但细细品读这两部著作并将其核心观点互相印证、切磋琢磨,却有助于我们将税收、文明、风险三者置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宏大坐标系中,构建起一套环环相扣的逻辑体系,让霍姆斯的这句名言具有更深刻的理论注解与历史佐证。
陈志武教授在《文明的逻辑》中提出,文明的本质是人类为应对生存与发展风险而构建的合作秩序与制度安排。从原始部落的“抱团取暖”到现代社会的复杂治理,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跃迁,本质上都是对风险的一次更高效、更全面的应对。有别于部分学者以“物质生产力”作为衡量文明进步的唯一标尺,陈志武教授另辟蹊径,提出了“风险应对力”概念,认为风险是文明的重要催化剂,每个社会的文明秩序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人们为应对生存风险挑战而进行创新的结果。作者指出,支撑每种文明的虚构故事都随着生存挑战的演变而演变,从多种石器的出现、狗的驯化、定居农耕的起源与扩散、美洲作物的大规模引种,到建立道德秩序和国家权威、以巫术迷信为“壮胆利器”,再到婚姻家庭、血缘宗族、商业网络、金融市场、福利国家、中央银行、财政刺激,这一系列贯穿历史的人类创举,虽然未必提升生产率,但均强化了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降低了跨期交易的不确定性,推动了文明的多维度创新。陈志武教授从上述十余个维度条分缕析,旁征博引,以数据分析、量化方法研究文明的演进历程,并佐以大量古今中外的案例。比如,书中提到,为便于征收人头税,14世纪70年代,英王强制每个农民选好家姓并登记注册,以便社会管理,导致英格兰社会强烈反抗,造成1381年的大规模农民起义,成为增加社会暴力风险的“恶因”。但书中也举出大量中国古代有关预防风险和赈济灾害的“荒政”(编者注:“荒政”是指“救荒之政”,即在灾荒发生之时,政府会积极救助,以帮助黎民百姓渡过劫难)史实,论证了中国历史上各朝代政府以赋税收入建常平仓、义仓等,以取丰年之有余补凶年之不足,救灾济困而带来的“善果”。
掩卷而思,税收在文明演进过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于是翻开查尔斯·亚当斯撰写的《善与恶》一书,试图追寻答案。该书从国家与时间两个维度铺陈,将税收定位为文明秩序的“基石”,认为税收不仅是国家运转的经济基础,更是降低社会风险、维系文明存续的重要工具,深刻影响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从风险的视角来看,如果说文明是人类为提升风险应对力而不断创新的产物,那么税收则通过筹集国家财力、调控经济等职能作用,推动生产方式升级、社会结构优化、生存风险降低,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可以说,人类文明史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一部用以应对风险的公共产品的创造史,而税收正是个体为获得和享用公共产品而付出的对价,这呼应了霍姆斯的名言“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支付的对价。”作者进一步指出,在人类历史上,税收究竟是“为善”还是“作恶”,取决于其是否合理适度。适度的税收负担不能仅从“量”上来衡量,还要从其是否具有分配上的公平性以及结构上的合理性来判断。比如,美国南部11州在南北战争开始时脱离联邦,表面上看是由于奴隶制,但作者在书中为我们揭示了更深层次的分配公平问题,即北方高关税政策使北方工业资本家得以持续掠夺南方种植园主的财富。这场内战的底层逻辑是为了解决无法妥协的税收利益冲突与分配失衡。在该书的结语中,作者提到:“我们经常处于邪恶的极端,而不是美德的中间。”而要回归美德,作者主张将“中庸之道”运用于税收制度设计。中,正也,庸,用也。中庸之道,就是要求凡事中正合理,恰到好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庸之道的“中”,是“过”与“不及”的联结点和分界点,但绝不是简单的中分点。真正意义上的中庸之道,也绝不是机械的折中主义。事实上,中庸之道的平衡点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审时度势,因时、因地、因人、因物进行适宜的积极调整,这就是所谓的“时中”与“权变”。
《文明的逻辑》和《善与恶》这两本著作的观点相互印证、互为观照,共同揭示了一个核心逻辑:风险是人类文明的催化剂,税收是文明应对风险的重要制度载体,文明的演进推动了税收制度的迭代,而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又直接决定了文明应对风险的能力与效率,三者构成了“风险倒逼—文明演进—税收革新—风险化解”的动态循环。
鉴往知来,税收是支撑人类文明运转的动力燃料,更是文明传承与文化繁荣的重要保障。税收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善恶之分,但其制度设计与执行方式,会对文明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让“文明的对价”发挥最大价值,有效化解风险、促进社会公平、推动文明进步;而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则会让“文明的对价”异化为“财富的掠夺”,加剧生存风险、激化社会矛盾、导致文明衰退。现代税收制度的核心价值已从单纯的“财政筹资”功能转为兼具“风险治理”功能的宏观调控工具。因此,税收制度设计应做到合理适度,执两用中,方可扬善抑恶,成为推动人类文明生生不息、持续进步的力量。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步伐不断加快,大国博弈更趋激烈,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党中央总揽全局、把航定向,科学分析了“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部署了8个方面14项涉税涉费任务,是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和风险应对能力的重要举措。其中,“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等改革要求,体现出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分配公平的“良税”标准。新的部署对税务部门“十五五”时期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生态观,更好服务国家治理、推动文明进步、促进共同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放眼未来,随着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持续健全完善,“文明的对价”必将更好服务于中华文明的长远发展,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更加强劲的税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