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税总发〔2021〕7号),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华光荣上榜,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运河区税务局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抓活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入税收中心工作大局,队伍建设、服务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法治观念、道德水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书华同志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坚强引领和支持保障,2021年1月,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