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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红色税史——川陕苏区税收文物史料记忆

2021-06-11 |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6期 | 作者:张国先
时间:2021-06-11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6期
作者:张国先

  我生长在大巴山里,听着先辈讲述红军先烈在这密林深山中浴血奋战的故事长大。从事税务工作后,我一直热衷于搜集川陕苏区的税收史料。

 

  我坚持利用节假日,深入巴中、汉中、广元、南充、达州等辖区的乡村院落及文管部门,寻访当年川陕苏区的革命老干部、税务老前辈,以及曾生活在川陕苏区的高龄老人,请他们讲述当年与税收相关的感人往事,先后征集税收文物史料180多件。我深深地感受到,川陕苏区的税收史,是税务前辈牢记使命、英勇征税的艰苦奋斗史,也是苏区军民浴血奋战的革命斗争史。

  “三个条例”依法治税

  人们常说,要了解一座城市的历史,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参观当地的博物馆。2003年5月,我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见到川陕苏区《税务条例草案》《公粮条例》和《苏区营业条例》。

  三个条例均由川陕省苏维埃政府1933年以布告印发,泛黄的道林纸上清晰地记录着税务机构的设立、征税的范围及标准等详细内容,凸显了当时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

 

  为解决革命战争供给,打破敌军的经济封锁,川陕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第九条——取消军阀地方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定了《税务条例草案》《公粮条例》和《苏区营业条例》等系列政策条例,在全国各大苏区中率先实行依法征税。《税务条例草案》规定:全省设总局一所,各县设分局一所,县所属各场市斟酌繁简,得设税务分所若干(如市镇交通繁盛、地域广阔,可增设分局),各县设立之场市税务所,直属该县税务分局,各县分局直属总局。

  1933年2月,川陕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任命红四方面军总经理部部长吴先保担任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局长,下设各市县工农税务分局及乡镇税务所,积极开展税收工作。《苏区营业条例》规定:苏维埃区域内一切商店必须依照累进税则的规定纳税;非苏区的商人与苏区的商业贸易,其货品必须首先运至苏区边境税务局检查,至于在苏区内地的一切行动,都必须得到苏维埃的允许。

  三个条例不仅为川陕苏区集聚了财力,更重要的意义是为红色政权最早的三部法律法规(工商税法、农业税法、工商行政管理法)提供了制度基础。

  “两个算盘”精细征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被誉为“川陕苏区首府”,也是我探访次数最多的地方。2013年6月,听说有一位陈姓老人家中珍藏着两个川陕苏区税务人员征税曾使用过的算盘,我便及时赶到通江县城。

  陈老讲述,他家祖辈在城隍庙街开杂货铺,生意红火,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与一位杨姓税务人员交往密切。1935年5月,税务干部随红军大部队撤离时,杨同志把这两个算盘赠送给他父亲,被一直珍藏至今。他父亲经常讲:1932年红军解放通江县城时,逐户上门鼓励支持商户经营,缴税很少。他家有两间杂货铺,每月税款只缴5角。税务人员定期上门来征收,现场填发“累进税执据”,加贴印花税票,以备检查。

  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累进税执据”三联单(存根2条、执照1条),印制元、角、分不同面额的印花税票。纳税人所持执据的纳税数额必须与所贴印花税票累加数额相符,以凭考核检验。

  原长赤县工农税务分局税收员袁德富回忆:“在长赤县税务分局时,我负责收木门场、长赤乡、沙溪场、正直乡的税,那时主要是收卖纸烟、酒、猪肉、布匹等货物的税,数额不高,比如纸烟和猪肉一般都是卖100元收税5元,纳税凭证是三联单,填好后贴上印花税票,收的税款都要送到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去。”

  “两把马刀”武装护税

  2014年5月,我在巴中市南江县东垭乡青龙寨村寻访吴大成老人时,看到他家中珍藏的两把马刀,是当年护送税款解缴的武器。吴老的叔父吴国安是南江县下两区苏维埃保卫局的干事,担负着武装押送税款解缴和护税保商的任务。税务所人员每月向县税务局解缴税款时,吴国安都要持枪带刀跟随护送,以防沿途反动武装抢劫袭击,确保税款安全送达。

  《税务条例草案》第七条规定:各税务分所负责人员,每十日必须将所收税款及发出之三联单存根、印花贴消数目表,报该县分局,各分局每到月终报省总局转财委会备查。

  为保障税款安全和税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多数税务人员佩枪带刀,在押送解缴税款时,还组织红军武装一起护送。尽管多方保障,税务人员与反动武装浴血奋战而牺牲的事情依旧时有发生。

  原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代办处巡视员向俊平回忆:税务征收所按月要向分局汇缴当月所收税款,核对印花数量是否相等,汇报当月税收工作情况,有无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我1933年参加川陕革命根据地税务工作,历时两年左右,都是在和敌人殊死搏斗中度过的。敌人骚扰侵犯是经常性的,战事最紧张时,我所在的毛浴征收所与敌人只隔一条河,环境险恶,但税务人员仍坚守阵地,全力完成上级交给的税收任务。

  川陕苏区为促进川陕两地商贸繁荣,大力鼓励支持川陕客商流通商贸,在川陕道沿途修建起19座“幺店子”(四川方言,即“小店”),为过往客商提供食宿便利。同时,对过往客商贩运货物,由红军战士或税务人员持枪带刀武装护送,确保川陕两地客商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体贴周到的护税保商方式,密切融洽了征纳关系,深受川陕两地广大客商及老百姓的称赞。

  据《川陕革命根据地时期商业史初探》载:自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1932年12月18日入川时起,到1935年4月5日撤离川陕革命根据地时止,商业,包括国营、集体和私营商业,为根据地财政收入提供资金约3000万元银元。

  川陕苏区的战火烽烟虽已消散,但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历史丰碑永垂千秋。无数税务前辈在战火纷飞的艰难岁月,同心协力依法征税,历尽艰辛积分聚厘,全面促进了川陕苏区建设发展,既为支持苏区革命战争、巩固红色政权提供了坚强后盾,也为中央红军入川会师与红军北上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革命史上永远光芒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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