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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先行者

2021-08-23 |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8期 
时间:2021-08-23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8期

  7月12日至15日,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京举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做好下半年税收工作,学员们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研讨。本期《中国税务》刊登部分省市税务局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认识、思考,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贡献智慧力量。

  2021年7月1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过去一百年,中国共产党以伟大建党精神,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传承历史初心弥坚,赓续奋斗只争朝夕。在新起点新出发的关键时点,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举办了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以下简称“专题读书班”),为全系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指明方向和路径,汇聚起百万税务铁军奋进新百年征程的磅礴之势。出发的号角已经吹响,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对税收制度创新探索作出重要部署,上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已审议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上海税收改革发展的大幕正徐徐拉开。

  作为一名成长在党的初心始发地、奋斗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党员领导干部,我有信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指引下,带领全市税务系统党员干部按照“九个必须”的要求,始终走在牢记初心使命、奋发担当有为的第一方阵,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开路先锋,在助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新征程中,践行税务理念、展现税务精神、贡献税务力量。

  围绕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专题读书班上提出的“求稳、求进、求效”要求,在当前及今后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坚持”:

  坚持严管善待,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一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二是持续深化党建业务相互融合。将提高上海市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服务上海“十四五”规划落地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提升,税务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风清气正,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为高质量迈进上海税收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三是持续深化“带好队伍”机制建设。坚持以“严”为主基调强化治党治队,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构建行之有效的立体化税务内部监管体系;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向上向善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定实施多层次、梯队化的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和使用机制,深耕绩效管理、职务职级并行、数字人事等重点领域,找准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的平衡点,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现代化高素质税务铁军。

  坚持提升站位,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倾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对标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深入研究落实支持浦东改革开放等领域税收制度创新,探索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税收管理服务升级,推动一系列有利于深化改革发展的税制在上海先行先试,更好推动国家战略落地,为“十四五”时期税收法治体系建设积累有益经验。二是全力服务经济平稳运行。一方面,提高税收政策执行力。充分发挥税收在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税费的“减”,更好助力企业效益的“增”,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将税收政策红利和改革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现实效益。另一方面,提高税费收入保障力。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以构建多元协同组织收入新机制为抓手,全面提高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税收协调增长机制。三是聚力服务治理效能提升。围绕税务总局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的顶层设计,创造性落实好“十项举措”的内容和要求,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制度性成果,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四个聚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聚焦精确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首违不罚”清单,落实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探索长三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统一基准建设,加强法制办案成果转化利用,深化拓展法制建议书制度。二是聚焦精细服务。发挥智慧税务先发优势,依托上海“十四五”期间“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良好环境,打造集“需求响应、办税缴费、协同共治”为一体的税费服务新模式,推动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推出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国首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出口退税双“免填报”,办税缴费深度融入“一网通办”、12366热线24小时智能咨询和全国咨询“一线通答”等一批具有上海特色的创新服务举措。三是聚焦精准监管。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推动“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和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推动跨部门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联通,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打造“上海税收经济发展指数”等税收分析拳头产品。四是聚焦精诚共治。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和多领域精诚共治,助力建立长三角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机制,持续推进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建设,最大力度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制度创新层面先行先试;完善“普惠金融”“税银互动”工作机制,开展数字人民币纳税缴费试点;推进房地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信息共享与部门协作;完善税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战略协作和工作协同;积极探索支持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创新突破,为全方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新时期税收现代化建设谋求最大“合力”。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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