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 正文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二)

——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2-06-0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时间:2022-0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一、适用对象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困难行业。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政策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二)相关规定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四、相关文件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五、相关问题
  (一)请问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后,哪些行业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此次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是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了适用缓缴政策的行业范围。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共17个行业,加上前期5个特困行业,目前共有22个行业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二)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影响比较严重,此前申请缓缴了5-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问下半年的养老保险费还能申请缓缴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原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因此,你单位2022年底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均可以申请缓缴。
  (三)我们是一家纺织企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最多可缓缴几个月的费款?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纺织业属于缓缴扩围行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按照要求,各省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程序、缓缴期限等,因此具体的实施期限请以您公司所在省份发布的实施办法为准。
  (四)我们是一家小型招待所,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住宿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因此,你单位如果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就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具体的困难企业标准和中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以本省具体实施办法为准。
  (五)我们是一家律师事务所,能否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因此,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但是否被认定为困难企业,需以您的事务所所在省具体实施办法为准。
  (六)我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的员工,我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能否一并申请缓缴?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仅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于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七)我们企业已经申请并被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请问在政策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对按照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八)我们是一家酒吧,登记行业类型为娱乐业,是不是必须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你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缓缴或不缓缴社会保险费。
  (九)我们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申请了缓缴社会保险费,但今年有几位职工要退休,请问需要补缴他们的社保费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如果存在职工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情形,企业应及时为职工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十)我们企业已经申请并被批准缓缴了今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但目前依然生产经营困难,准备注销,请问缓缴的费款什么时候缴纳?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分享到: 0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税务要闻
国际税讯
党媒推荐

关于我们
中国税务杂志社服务热线:010-63584622、010-68286647、010-68210786
电子邮箱:tax@ctax.org.cn | 联系电话:010-63422191 | 传真:86-010-6358461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主办:中国税务杂志社 HTTPS://www.ctax.org.cn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 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新网 10120170084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6063117号-1

备案: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45号